全家便利被要求整改 互联网低俗广告如何认定及处罚?

时间:2020-05-30 14:11: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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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便利被要求整改】随着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大部分商家会利用各种渠道来宣传自己的品牌和商家,由于现在自媒体平台比较热门,有很多人也会利用微信微博去宣传,但是无论采用什么渠道,宣传何种商品都应当合法合规,否则会引起反效果。近日,上海福满家就因为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引发热议而被众多网友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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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5月27日全家便利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家微生活」发布了一则内容为雪糕、冰淇淋的微信文章,但题目却命名为“多网红激情画面流出. AVI”,此举引起了不少的网友进行评论,认为公众号本来是宣传和打造品牌的渠道,全家便利为了追求广告效应却打色情的擦边球,真的很low,根本没考虑到可能会有老人孩子阅读。


并且这种行为并不是第一次,有网友发现全家便利此前发布的多篇文章也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


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网信办对全家便利的运营方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告诫,要求其进行深刻反思,并且立即整改。网信办责令其即刻停更微信服务号“全家微生活”,并且在自己的官方网络平台上发布致歉信,并且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法律延伸阅读:低俗广告的认定和法律责任


低俗广告的定义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宣扬色情、血腥暴力、凶杀、恶意谩骂抄、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和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生活的内容,包括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bai有挑逗性或污辱性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散布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包括走光、偷拍、露点,以及利用网络恶搞的行为。


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


广告当事人违反广告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时,要接受广告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处分。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有:责令改正;停止发布广告;公开更正;罚款;没收广告费用;停止广告业务;吊销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等。对于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


2.民事法律责任


依照广告管理法规,广告当事人在广告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以及在广告中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广告法规对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的基本要求以及广告禁止的情形,伪造、变造广告审查决定文件以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人员的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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