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什么不能起诉小三儿? 妻子可以起诉小三吗
时间:2020-06-11 18:17:1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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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有人打电话咨询,说,他她的朋友,也是她的闺密,喜欢上一个男人,有妇之夫,他们在一起同居了几次,现在被他老婆发现了,妻子一方要求她的闺密赔偿5万块钱精神损失,否则就去法院起诉她,不答应的话,还可能把她的个人信息,放到网上去。
我说。法律角度他的妻子不能起诉你闺密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根本原因在于,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所以妻子一方不能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目前只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妻子一方向有过错的配偶一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而不能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如果妻子一方将第三方信息或者私人照片公布在网上,这属于侵犯你闺蜜的隐私权,或者肖像权,但即便这个事实发生啦,你的闺密也不便于主张损害赔偿。因为这会将事情的原委再次揭开,即便赢了官司也是输了声誉,反倒让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害。
解答完了以后,我觉得这个人应该就是这个第三者本人。唉,搞得自己也挺闹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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