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写了离婚协议没离婚,现在还管用吗?

时间:2020-06-17 17:29:3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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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一年前和我老公闹离婚,写了份离婚协议分割了财产,约定去民政局离婚,后来没有去,现在我们又起了争执,我想问一下我之前写的协议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您与您老公一年前在准备离婚前写的离婚协议,是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可能一方或者双方为了离婚在协议中作出了让步,在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根本没有生效,因此您之前写的离婚协议目前无效,不具有约束力。
但在司法实践中,若您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进行判决时,对双方签订的上述离婚协议会进行综合考虑。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提醒:
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财产的分割和处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最好形成书面协议,这样离婚的时候只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即可。如果没有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能协商一致的时候协商然后去民政局办理手续,这个双方签订的协议就有效了,否则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法官只是参照,不会当然认可。2北京·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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