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离婚有无必要设置冷静期?
你认为离婚有无必要设置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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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李钺锋委员对此认为,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登记离婚都是冲动导致。“对于有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李钺锋说,建议在草案中增加条款规定,对于存在特定情形的离婚登记申请,可不设置离婚冷静期,那么,你认为离婚有无必要设置冷静期?
目前,关于离婚冷静期,在去年8月27日审议中,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在近日的分组审议中,再次对该规定进行了审议。所以这条规定引起了关注,就在于这条规定不分情形,对离婚都设置了一个月的冷静期,随着几起家暴事件的报道,人们觉得这个冷静期不便于对受到家庭暴力一方的保护,很容易让他们再次受到家暴。
其实,冷静期的设立,同样也是源于现实婚姻的需要,也是司法实践的结果。2003年之前,在中国,离婚需要有一个月的审批期,很多夫妻就是在这一个月中后悔的,挽救了不少婚姻。但自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离婚审批期,办理离婚手续越来越快捷,离婚夫妻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很多人一冲动就离婚,导致我国离婚率上升。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又增加了冷静期,不再马上准予离婚,而是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有不少人确实后悔,收回了离婚申请。在去年,民法典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要不要设立,在审议中,委员代表发表了不同的意见,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反对意见认为,建议不设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离婚意愿不坚定,复婚很容易操作;但如果一方坚定、另一方意愿不强烈甚至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调解机构努力的作用不甚明显。“相比冲动离婚,结婚登记中的冷静期更为必要。”
我认为,离婚冷静期要不要设立,如何设立,还是根据司法实践和社会效果来确定,最好来一个调查研究。如果冷静期有利于大多数婚姻家庭,保护了更多的家庭,则应当确立。但也应当规定例外情形,如果经过调查发现由于暴力等恶性原因离婚,则应当支持,不经过冷静期,可以尽快甚至当场办理离婚手续。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取消冷静期的规定。这个冷静期的规定反而可能助长离婚的冲动,让一些人运不动去离婚,然后等着那边让冷静。反正离不了,不如干脆去离婚试试,也给对方一个警示。如果没有这个冷静期,离婚的决定反而会更加谨慎,因为知道一旦决定,就真的离婚了,没有后悔的日子。
取消离婚期的冷静期,还有一个支持依据就是,现在结婚就得更容易了,结婚是可以现场马上办理的。因此,对于那些冲动离婚的人来说,他们离婚后如果要结婚,并不存在困难,也没有障碍,很快就能办理。结婚手续的快捷,同样有助于帮助冲动离婚的人吃上后悔药。取消离婚冷静期后,有人大代表提出的结婚冷静期就没有必要设立了。
实际上,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特别恶劣,没有人愿意离婚。所谓结婚容易,离婚难。结婚时,双方没有子女瓜葛,没有财产纠纷,没有亲情麻烦,相对关系简单单纯。离婚却不同了,不只是两人办一张离婚证这么简单,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父母赡养等诸多问题,即使离婚后,双方之间还会因为子女问题继续有交集。没有冷静期,双方之间也会因为这些需要处理,给自己一个冷静期。
因此,我认为,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个人的自由,也是宪法保障的个人权利,特别是作为成年人,完全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不应当属于法律需要规范的事情,也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干涉,冷静期应当考虑取消,由夫妻双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然,冷静期取消后,并不是说工作人员就什么也不管了,只管办张离婚证就行。工作人员依然可以尝试做调解工作,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调和,则应当当场办理离婚证。
网友点评:
💞我还爱他/她吗?
恐怕面临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多人看到的只是对错是非,静下来,去问一下还爱吗?
爱是一切的解答。
如果偏离了一切内心深处的初衷,或许余生我们真的会后悔自己的冲动。
从逻辑思维层面去尝试性的阐述一下个人观点
既然所谓的其实已经代表了彼此需要去思考这个婚姻是否要进行下去了,即代表愿意给彼此一个可以回旋的余地。
❣️而第一种情况:如果彼此之前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定要,必须要,而且这辈子不可能再继续与对方一起走下余生。那这类的婚姻是否设置冷静期,其价值已经不是特别重要和值得深度思考了,因为离婚的决定已经无法改变了。
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无法生活了就祝福彼此的余生
❣️第二种情况:婚姻中的双方矛盾以及情绪最终的爆发不是一朝一夕的结果,导致彼此走不下去的原因一定是很多原因和因素在其中。其中会包含彼此的价值观,人生观,消费观,时间观,这是生命底层的认知层面。很多的婚姻价值观是不能完全匹配的,但依旧很幸福,源自于双方的互补,有一方愿意去带动对方的成长,包容,磨合,找到彼此之间的合拍相处的模式。这一定是用心的婚姻。经营的美好。
❣️但有时候,情绪或者是争吵其实也许是我们自己的内在的不被满足,欲望,我需要爱,需要你尊重,我需要你细心,我需要你如何如何,而我们并不愿意表达情感,也不愿意去倾听。导致了彼此爱的不流动。
我们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果不能善于表达自己的需要,需求,给对方。只局限在我不被满足,我不开心,都是你的错,也不懂得倾听对方,那和任何一个人结婚是不是都不会幸福呢?
❣️孩子才是婚姻破解中最大的受害者
21世纪,物质社会被大量满足的时代,人们依旧在“你追我赶”的节奏中生活,孩子也成为了大部分家庭父母中进行攀比的“工具”,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待“婚姻家庭”给孩子带来的是什么呢?彼此的争吵,父亲的忙碌缺席,妈妈的情绪抱怨,这真的是大部分家庭存在的社会现象。
🖤
个人认为,处了思考我们是否真正的要离婚,更多的需要思考的是:(双方都应该进行深度思考)
1在婚姻生活中的我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情绪一贯是什么样的。我的某些情绪我能很好管控吗?我的一些情绪有没有真正对婚姻造成了影响和破坏?我如果进入第二次婚姻我还会经历同样的情感功课吗?
2 我要离婚的最根本问题是什么?(深入自己内在,只有自己知道)我是听了看了外界的声音,家人朋友对她/他不满意,嫌弃。还是我自己真的不爱他/她了。还是真的人品,品格真的有问题!如果真的是底线人格,品质很有问题,及时止损!这个至关重要
她/他生命中的某些特征是我们彼此努力能改善的,还是这一辈子都无法改变了?我是否真的能接受,就算某些价值观不同,我是否真的愿意与她共度一生?(此问题同样需要进入婚姻前深度思考)
3孩子呢?孩子如何进行抚养,破解婚姻对孩子的情感创伤如何弥补?孩子的情绪,孩子对婚姻的价值观如何正确有效的梳理。孩子的教育陪伴如何彼此进行有效的分配和沟通?
Ps 结婚需要成熟深度的思考,我们的婚姻一定不是建立满足某个阶段性的需要基础上,而是一生的功课,婚姻也是最大的成长和修行,祝福我们每个人都能有彼此陪伴共同向上的另一半。都能有有美好的婚姻,美满的家庭,也愿我们都能好好经营在婚姻中更为更好的自己。
网友点评:
多说两句,为何建议大家谨慎结婚,尤其不要年纪轻轻就结婚?
我自己是25岁就结婚了,老公对我很好,我俩丁克。马上我就37了,时间及年龄可以验证,我们的确是铁丁,不会反悔那种(以及他比我大五六岁,他更不会反悔了)。
外人看,我俩婚姻是非常恩爱幸福的。
但即便这样,都后悔结婚——如果重来一次,我肯定不结婚。
为什么?
1、随着你混职场、经历阅历的不断扩宽,认知及思维会不断改变、提升。
你会慢慢看到完全不同的世界。
20岁时候,你的认知可能是A,到35岁时很可能就成了Z。
认知不同,需求会变得完全不同。
你会把自己年轻时候的很多看法想法目标计划全盘推翻。
2、相应的,你对情感、婚姻的需求,也会变得完全不同。
年轻时候认为很想要的,中年以后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了。
3、经历越多,越希望有更多经历,越希望有更多冒险和挑战的机会。
而一旦走入婚姻,至少情感两性方面,你会少很多新奇冒险的乐趣和刺激。
年轻时我也信奉“从一而终”,中年后发现,这个词真他爹的反人性。
为何很多年轻妹子信这个?归根结底是因为人格意志没能完全独立。
综上,总体来说,女孩子谨慎结婚,因为年轻时候你想要的,跟中年以后很可能完全不一样。
要尽量做可逆的选项,而不要做反悔成本太高的选项。
比如,你选择暂时不结婚,中年后如果后悔了,随时可以再结婚。
但如果早婚,中年后后悔了,想离婚,成本会成倍增加,还会伴随各种潜在风险。
你不想生孩子,万一中年后后悔了,随时再生来得及,生不了还可以领养。
但如果早育,中年后悔了,孩子可是塞不回去的。
很多人都认为,“你天天劝人谨慎结婚,你得多不幸”,恰恰相反,我自己是经历过婚姻从恩爱幸福到慢慢平淡,再到现在我发现其实我根本不需要婚姻了——这跟它本身是否幸福无关,跟我自身需求的改变有关。
这就是为何,女性地位地下的地方,都不希望让她们接受更多教育、不想让她们工作、不想让她们走出家门。
一旦走出家门,走向职场,看到外面花花世界,经历阅历见识视野都打开,就会像脱缰野马一样各种想要放飞。
到那时,没几个会愿意再回到家庭、成天围着老公孩子转。
一壶酒行走江湖潇潇洒洒多爽啊!没体会过的是不会明白的。
所以要把女性从一开始就困在家庭里,困在有限的生活圈子里,只让她们看到这么点儿人、有这么点儿局限的社交、过千篇一律的乏味生活。
然后,她们有限的认知就会让其“自愿”做出“早婚早育、回归家庭、老公宠婆婆爱、岁月静好”的生活。
以上,回到问题本身:
该不该设置离婚冷静期?
很简单:你去打工,想辞职,劳动仲裁会给你设置“辞职冷静期”吗?
会一审默认全都判“不许离职”吗?
其他不多说,你们都懂。
网友点评:
既然冷静期这个项目是属于民法典立法内容,那么就必须要考虑到法律的实施。
在现行离婚的方式中,向法院起诉离婚,已经有一个被动的冷静期了,一是会有专门的调停,二是基本第一次判决不离,再起诉要等一年,冷静期足够长了。而如果一方涉及违法犯罪等恶性行为,通常也会给予司法上的保护,和及时离婚的判决。
所以这一次的立法,显然针对的是民政局的协议离婚。
这里我们首先要想到,离婚,哪怕是协议离婚,都并不是说一声就可以办理的,哪怕是不顾及亲友的劝说夫妻自行操作,也需要双方议定孩子的抚养探视,财产债务的分割。这中间的纠缠、谈判,都非常耗费心神,好容易谈妥了,又被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在30天内随时撤回,这是违背了契约规范的。而且如果是不良婚姻的延续会造成一方的损失,那么,冷静期也助长了恶劣的后果。
再来,条款设置了补充条件,说“对于有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看起来补全了漏洞,但是,真的吗?
重婚的界定,即使在司法界,也是十分严格而且认定难度极大的。而重婚、家暴、遗弃都是犯罪行为,常见恶习中的赌博、吸毒、嫖娼、打架斗殴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例外情形,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界定,民政部门既无权限,也无能力。
所以在法律的施行中,到底怎么落到实处呢?
要么是只要当事人声称有恶性行为,就直接排除冷静期,无论是不是真实的,那么冷静期条款形同虚设。
要么是无论当事人怎么说,反正民政部门可以声称自己没有调查权无法认定,一律要冷静30天,那么补漏条款无计可施,被侵害权益的一方得不到保护,无法及时止损。
所以对于,我持保留态度。
如果后续能够推出实际应用条款,使得冷静期能够发挥正向作用,那么这个还是对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性有好处的。
如果只是把条款一放,告知全社会:我 们 不 支 持 离 婚。那么我建议增加条款,以示公平。
网友点评: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们应该庆幸一点的是,提出离婚冷静期的想法是婚姻法在中国发展或者国际范围内发展量化的结果,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这一制度是否有必要设立,我认为法律应该灵活处理,即辩证角度量化情况条款处理。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存在着家暴等威胁夫妻对方人身财产生命健康等行为,可以不用通过冷静期直接处理(必须要有有效证明和调查)。同时,对于夫妻双方若一方造成另一方以健康等生命威胁,在宣判婚姻无效夫妻关系解除后还应该直接由司法部门或者行政部门(以民政机构为代表)起诉追究一方刑事责任。
对于因非暴力行为产生的离婚决定,可以通过冷静期来处理。现代社会中,离婚率频发与社会多元化发展和人群价值观念多元化发展密不可分,换言之,离婚率频发是社会多元化发展存在一定失衡的必然产物(这个与社会的价值理念导向很有关系)。社会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低也有很大的关系。离婚带来一个非常现实的结果就是对于夫妻双方有孩子的家庭来讲对孩子的伤害太大,虽然很多人强调夫妻一方或者共同扶养孩子,但是父母永远不是那个孩子也永远无法真正感受到父母离异对孩子人格日后有多大的打击。在这一点上来讲父母可以通过冷静期来认真反思彼此,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若双方仍然坚持离婚责应该走正常的离婚程序。
最后,我们必须要重视一个问题,即人权保障问题。这个社会当中,因为地域文化差异,存在着现实男女劳动义务不平等的现象。婚姻法应保护女权,但同时不仅仅应该指出男女双方的婚后义务,更应该量化分析违反婚姻劳动义务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有效准确量化男女婚姻问题是解决离婚率高的有效途径之一。另外社会应该正确加大力度引导婚姻价值理念和传统文化氛围,这个是克服社会多元化发展快产生的社会问题的绝对有效的方法。
网友点评:
可做可不做的,就不要写进法律了吧,调解部门是干什么的……人为劝让夫妻自己决定要不要冷静不就好了……如果纯粹是为了“降低离婚率”,那不是默认法律是为时政服务的,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到头来还反噬那些想结婚的人,他们是不是也该冷静冷静,不然分开的成本更高了……这不就是被动“结婚冷静期”吗?一时的离婚率下降了,长久的结婚率也下降了,反正社会满足需求,性爱手动解决或互相帮助,最后大家都单身快乐
真正让婚姻不幸福的原因有很多啊,冷静有什么用,冷静期会配备冷静教育吗,会有两性心理学帮助你走出谜团吗?会修正男女之间的矛盾与偏见吗?能挽救已经出现的悲剧吗?很难吧?是保护必然也是束缚,保护了这个小打小闹的家庭,束缚那个真正的家庭暴力悲剧,这就是法律想要的公平????要搞这个,还不如多发展教育,让土壤更加优渥,让文化更加包容先进
再说,短期的离婚率升高,那还不是因为社会发展了,女性对于家庭的认识也逐渐摆脱必然的大部分责任了,这不是好事吗?最终肯定会达成一个平衡,男女都变成两拨,愿意进入婚姻家庭和不愿意进入的,到时候人口也会达到平衡了吧!难道为了预防“老龄化社会”和“新生儿出生率下降”和“人口储备不足”已经这么不择手段了吗?中国的确是泱泱人口大国,但大国也是双面剑,精英是多,渣滓也多,土壤如何更加肥沃、医疗福利系统如何更加覆盖的问题还争端不断呢,就老是维持着人口战略,这种想法真的很“发展中国家”啊?
说句不好听的,一场大瘟疫(比如鼠疫)来了还不是要死大多数?到那个时候,才被动转型、文艺复兴吗?那我真是笑哈哈。
哈哈哈,呸。
网友点评:
没有必要没有必要没有必要
如果结婚设置冷静期的话,离婚就可以。结婚只要几块钱,离婚却要你冷静,这不对等啊!
离婚反悔,可以再复婚嘛,不是正好检验了感情的深度吗?
设置冷静期对谁有好处,只是人为地给真的想离婚的人添了一道障碍。
再说“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轻率、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结婚也冲动也轻率啊,也没见有家暴就禁止结婚啊!
再说这维护家庭稳定,是谁维护,首先得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得他们真心觉得自己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他们自己都不愿意了,旁人干涉得着吗?
不管往大了说还是往小了说,这都是人自己的事,做一些规定本就多余, 顺着这个多余(冷静期的设置)想下去,我都 觉得结婚都是个多余的步骤了。
往大了说,为了生育率,你直接给女人实打实的好处不行吗,是她们生孩子对吗?就别再挖坑给女人了,谁也不笨了!
看看日本,那些对女性的法律保障呀,不是都有吗,有用吗,太表面啦!开始可能会有部分人觉得真的好啊,后面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个高级一点的坑 ,整个社会依然没有改变对女人的歧视,甚至还更加严重。所以更加不会想生孩子。
没有切实的尊重,整个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不改变,女人是不会发自内心地想生孩子,她们需要的是掌握真正的自主权,对自己的生命,对自己的身体,没有外界的干涉,没有软的硬的压迫,能够勇敢承担自己的责任,能够勇敢地活成自己,不必对外界妥协,她们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
昨天看蔡澜评论,有一句是“做人不必太有使命感“,做女人也是。
网友点评:
其实,“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和国内离婚率连涨15年不无关系。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离婚率已由2002年的0 .90‰逐渐攀升至2017年的3.2‰,离婚率已经连续15年上涨。
而对于离婚冷静期,网友们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例如,网友“溜溜”就是坚定的反对者:“这个离婚冷静期,根本就没有必要。结婚、离婚,本来就是个人自由。设立这个“离婚冷静期”,本意是避免“冲动离婚”。可是有没有人调查过,现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属于“冲动离婚”的,究竟有多少呢?如果仅仅是为了一部分的“冲动离婚”,来给其他人的和平分手设置障碍,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有必要吗?更何况,真的属于“冲动离婚”的,事后后悔了,补救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再去领张结婚证,复婚呗!”
网友“马爷大”和网友“轻轻的我走了”都觉得,离婚冷静期是合理且必须的:“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离婚程序过于简单,无疑在客观上为冲动型离婚提供便利。设置离婚冷静期,其实是为冲动型离婚夫妻提供一个双方都能下的台阶,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只是将以往离婚办理即到即办的方式,更改为申请30天后确认是否生效。一个月的冷静或许更能让夫妻做出不遗憾的选择,有个离婚缓冲期,目的不是给离婚增加难度。”
网友点评:
人的情绪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如果你和另一半决定了离婚,在这最后一个月的冷静期里,这就是你们感情的“最后通牒”。如果感情还有挽救的可能,那这就是给你们挽救的机会。但如果真的积重难返,再也找不回往日的爱情,至少也该在这一个月,和她好好说出自己心里的不满,也听听她对你、对这段婚姻和对她自己都有怎样不好的感受,让你们都能说出心中那些憋了很久没能说出的真话,认识到你们各自的在这场婚姻里的不足,感情是怎样从有到无的,也不至于在多年后回忆起来,都不知道你们到底为何而离婚而为此感慨。如果不能好好过下去,能放下对彼此的仇视,从此达成和解互相祝福,也不算辜负彼此相爱、彼此陪伴一场。
婚姻只是升级形式的恋爱,根本基石还是爱情。有爱情就会有小私心,每个人都是如此。世上不存在从不吵架的爱人,一时情绪化的你们说出“过不了就离婚吧!”“好啊,离就离!没了你谁还活不下去了似的?”都过了一时的嘴瘾,互相都觉得保住了自己的面子,可是心真的不会痛吗?其实有些话,也许在你们冲口而出的那一刻就后悔了,冷静期就是给你们彼此一个反悔的机会。
所以离婚冷静期,虽然有它争议性存在,但我们普通人也不该一棒打死,万事都有其两面性,不能只看到它不好的地方,却完全忽略了它有意义的一面。
网友点评:
个人认为这个还是很有必要的!早上看到这条名为【 前三季度离婚数超310万对】的话题登上了热搜榜单,说是在12月24日,民法典草案设立引发热议。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其中河南、四川、江苏离婚数位列前三,2016-2017年,全国离婚纠纷案件中,73.4%女性提出离婚,看的着实吓人一跳,为啥现在人们结婚就像是过家家一样,难道只是因为一时的好玩吗!
相反,结婚不是过家家,离婚也不是闹着玩,但是很多人总是将离婚二字挂在嘴边,稍有一点点儿的不顺心,不如意可能就张口就来“离婚”,离了婚就真的能够好过吗?那当初结婚又是为了什么?很多人在说出离婚二字的时候,多是一时的冲动,所以说很有必要设置一个冷静期,让双方都静下心来好好的考虑一番。当然,也避免不了,是由于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情形的导致的离婚,对于这种婚姻,离婚或许是对大家一种最好的解脱方式。
所以说,婚姻不是儿戏,也不是单纯的过家家,结婚前最好能够彼此了解,结婚后就好好的维持生活,且不可轻言离婚。因为我身旁也有姐妹离婚了,但是谈及原因其实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离婚也是一时的气话,现在双方都有悔意,但是为时已晚。所以还是映衬了那句话:生活如此不易,且行且珍惜!
网友点评:
你认为离婚有无必要设置冷静期?
鄙人不才,破解了真爱密码《°科学的 “真爱知识图谱”——真爱在人间》。
如图,王子公主恋、姐弟恋、总裁恋很甜蜜,感觉200%,但都会遇到“离婚”问题,因为有更高级的模式。
尤其在崇尚“自由”、“新鲜感-保鲜”扭曲了传统的“约定”的现在,19年9月离婚率已经44%!而且成为全世界的问题!
女性最为受伤,抑郁率连年提高。。。
“冷静期”是当下国际发达国家的通行法规,有一定的作用。
但,“克己复礼”是“人生观”问题,而非“爱情观”!在“消费拉动经济”模式下,“剁手”文化宣导各种“自我”、“兴趣”。。。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下,国内外的“爱情”都出现了问题。
因此,树立正确的“三观”,才是“标本兼治”的最优选择。既可以向世界提供“中国智慧”,又可以“财福人生”,更可以收获“不分手”的真爱。
鄙人颠覆了国际先进的价值观理论,有些烧脑、扎心。。。求关注
网友点评:
特别应该设置冷静期,因为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是不完美的,都是应该在婚姻的第二学习阶段不断完善自身的,不论怎样结婚了都是进大学一样没有过错,关键是高要求自己,多包容对象。离婚意味着失学盲青一样!
灵魂是进化的,但是婚姻才是进化灵的保障,每个人都要树立最高灵魂理想,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接受各种各样的学习,担当各种各样的责任。不是畜生栏里养的猪牛,只顾享受而不用学习和负担任何责任,如果是这样,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存在意义呢?
无论任何社会问题都是关乎信仰问题,没有正确的灵魂信仰,人类很容易出现思想混乱,也很迷茫。所以社会必须尽快宣传广义唯心论,相信灵魂投胎转世,相信灵魂进化,树立最高灵魂理想,重视婚姻,重视学习,积极担当灵魂的投胎转世的责任,绝对不能玩完此生后再次回到原始社会去。未来的天堂世界就象您明天的幸福一样,所以吃了上顿就要准备下顿,吃了今天就要安排明天,活过今生就要着想来世,否则永远是乞丐灵魂,投来投去又投胎到了古代原始社会!
网友点评:
成年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认为不需要设置冷静期。
家庭是社会团体里最小的单位。家庭稳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但如果家庭属于看似稳定,同样对社会安定没什么作用。
离婚率高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一个副作用。在前几十年,由于经济因素,即使夫妻双方并不合适,也很少有人会去提出离婚。因为离异对于个人的经济压力是巨大的。尤其对于女性来说。例如,当时广大的农村妇女自杀率远高于现在。
感谢现在的经济发展,给了众多女性选择的权力。如果双方同意,完全没有必要设置冷静期。如果大家后来认为离婚是个错误,可以顺利的选择复婚,毕竟民政局办理结婚的效率非常高。
其实一旦离婚,更大的可能是从此一别两宽,各自欢喜,其中一方再也不想踏入婚姻的牢笼。。。。这大概也是想要设置冷静期的原因,毕竟一个家庭好管理,两个人管理难度大啊。。。
有爱看短篇推理或武侠小说的可以点我
网友点评:
甚无必要,我能想到的离婚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家暴,出轨,犯罪等原则性问题的,不需要冷静,直接离婚,早离早保命。
第二种,闪婚闪离,潇洒一族,尤其是年轻人,观念洒脱,不在乎世俗看法,这样的人,即使离了,如果重修旧好感情恢复,再复婚就是了。如果双方都不后悔,早一天重新开始新生活,早一天解脱。
第三种,最普遍也最痛苦,七年之痒,中年夫妻,或是三观不合,感情实在难以维系。特别是在有了孩子之后的头几年里,夫妻矛盾最多,最容易离婚。我承认很多人如果熬过这个阶段不离婚,等孩子大了,感情会慢慢融洽,相伴到老。但是这样的状态,需要很长时间的忍耐,也不是短短30天冷静期就能解决的。设置婚姻冷静期,除了给他们添烦添堵,没什么用处。要是遇到弱势一方抚养孩子,好不容易靠着最后一点情分谈妥的财产分割,冷静30天后对方反悔了,还得重谈,都拖家带口的就别给人家再制造麻烦了吧。
网友点评:
离婚冷静期”并非新鲜事物,此前曾有不少地方法院尝试这一做法。前不久最高法也发文要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而此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写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将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它对于冷却双方情绪、化解婚姻危机、维护家庭稳定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设置“离婚冷静期”,不是要以公权强行干预私权,让法官有意阻止当事人离婚,而是要给原告、被告双方留出一定的冷静期限,以修复婚姻危机。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离婚数量已呈连续15年增长势头,自2002年的117.7万对增至去年的437.4万对,而许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来自离异家庭。如此说来,“离婚冷静期”的意义不只是在“保卫婚姻”,更是在“救救孩子”。
网友点评:
目前而言,这个冷静期除了对降低离婚率有用之外没有其他一点好处,明白人都知道,完全是为了KPI而拍脑袋提出来的想法。
现在办结婚和离婚的人本来就少吧,不需要相关部门再减少工作量了吧?
如果真的有人一时冲动离婚过了一天就要再结婚的,总要给个数据吧?多少比例?如果这个比例比较小,那么,这个冷静期是否需要设置就存疑。什么数据都没有就提案?
另外,我记得还有什么,单身女子不可以冻卵?这是什么?不结婚就要剥夺生育权吗?真的是,为了钱的事情,拍脑袋也就算了,如果在现在这种环境下,还搞这种限制人权,我是真的担心,有文化有本事的人都移民。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啊,如果真的可以造出来合适机器人,还用得着成天想着怎么逼人民生孩子?真的,别搞这种事情了,看着就愁人。
网友点评:
离婚需要冷静期吗?或许需要,但不需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
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后男女双方的复婚进行限制。
理论上,前脚办完离婚,后脚就能再办复婚。
如果两个人真的只是一时冲动离婚,那么,也能破镜重圆,办理复婚。
所以,从这个意义来看,设置冷静期的意义并不大。
浪漫主义者或许认为婚姻是因为爱情,但从本质上而言,婚姻更是契约。
就现代社会而言,离婚率的上升,在于女性地位的提升,在经济和人格上更加独立之后,以婚姻的形式依附男性的需求降低,面对在过去年代必须忍耐的影响婚姻关系的不和谐因素,可以更多的选择以离婚的方式解决。
从这个意义来讲,离婚率的上升也并不可怕,反而是男女平权的体现。
也是不支持设置离婚冷静期的原因之一。
网友点评:
个人认为有必要。因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基于感情挽回、避免情感从开始破裂到完全破碎等人性化的基础上而建立的,所以它在一定的客观程度上,会让因冲动离婚的两个人从多方面如财产分割、抚养孩子等角度去冷静思考、仔细考量其中权重,从而让心中怒火渐渐平息的一个合理化过程。再比如:在法庭上离婚纠纷开庭之前,法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先调解后开庭、两次开庭中间间隔六个月”的做法,让双方重新考虑,毕竟两人从相知相恋相爱到结婚的这个过程很不容易,这个先调解也是在提醒两人要 。但是,个人也相信题中“离婚冷静期”的设立过程会很不易,因为制度和规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人,但是却无法约束人心人性,对于因各种因素非离不可的婚姻来说,这段冷静期则可以不去考虑,希望这是极少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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