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

时间:2020-06-20 20:12: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网友点评:

《最高院关于审理子女抚养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原则上抚养权判归女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原则上抚养权判归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十周岁以上争取子女意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网友点评:

两周岁以下由母亲抚养
两周岁到八周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的一方抚养
八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网友点评: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网友点评:

夫妻离婚,法院对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判定,主要从孩子年龄及综合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条件而定!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判归母亲抚养。
如母亲有传染病、丧失抚养能力的、伤害子女行为的,判归父亲抚养!子女年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主要综合考虑子女跟随一方的时间、双方经济情况、是否有传染病、丧失抚养能力、夫妻条件想当,均要求抚养权的,子女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间较长,且同意继续抚养的、是否绝育等条件,来判定子女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年满八周岁的,征求子女意见!如有两个子女的,原则一方一个,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两个子女归一方抚养,或两个子女均年满八周岁,均表示跟随一方生活。
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超话


网友点评:

正常情况下,出于对孩子考虑及对女性的尊重婴儿及断奶前后阶段的婴幼儿归女方扶养(分两周岁至10周岁以前的两个阶段)也不排除有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包括生病残疾及行为不良的和自愿放弃抚养权的除外。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就要依照孩子的意愿决定。在此期间自愿放弃抚养权的,需要依照愿意扶养孩子的一方的请求,为其母子日后的生活支付一笔数量相当的抚养费!
在现实中亦有男方都舍不得两个孩子,因为大的已经记事,主动提出要扶养老二的呢,这个也是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的


网友点评:

夫妻要离婚,怎样才能争取抚养权,这个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不是离婚时才想着争取的,个人的经济条件,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等都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网友点评:

通说,两岁判女方;2—8维持现有生活方式;9岁以上问小孩。


网友点评:

按照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一般尊重女方意见。


网友点评:

要看谁抚养对小孩子的成长最有利,就给谁扶养


网友点评:

法院依据谁抚养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判决
没领结婚证,男方贷款买的房子怎么转让给女方?


网友点评:

没领结婚证,男方贷款买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女方吗?
如果双方还没有结婚,双方可以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手续。男女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由于房屋存在贷款,如果银行不同意直接转贷,则贷款人应当先将贷款还清才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双方准备结婚,可以先办理结婚登记,然后男方可以将房屋赠与女方,以此完成房屋过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免征个人所得税。故通过夫妻间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屋过户,可以节省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粉丝福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关注我的后通过私信联系。


网友点评:

如果双方还没有结婚,双方可以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手续。男女双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由于房屋存在贷款,如果银行不同意直接转贷,则贷款人应当先将贷款还清才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如果双方准备结婚,可以先办理结婚登记,然后男方可以将房屋赠与女方,以此完成房屋过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免征个人所得税。故通过夫妻间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屋过户,可以节省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网友点评:

房产转让从法律上来说,转让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由于有贷款,实际上存在抵押,这样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从以上情况来看。
没有结婚证,不影响转让房产,但实际上转让房产也不是真正的想法,房产因为明知有贷款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还提出转让给女方,这实际上是无法做到的事,只是口头说说罢了。


网友点评:

情感超话情话超话男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想过户给女方,实际操作中,因是贷款购房,涉及抵押权人银行,在未还完贷款的情况下,房管局是不会过户给女方的!可以买卖形式,将房屋出售给女方,这样以女方名字继续贷款,才能顺理成章过户到女方名字!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超话治愈系棒棒哒超话情感语录超话


网友点评:

第一,不知道你在哪个地方,重庆这样的情况公证处无法做公正
第二,房子最重要的还是产权,有了产权你可以买卖或者拿证抵押融资

所以建议你按直接按二手房买卖按揭过户,找一个中介办理就够,通过国家正规程序把名字变为你的即可,不要想着审税费等


网友点评:

双方未结婚,男方赠予女方房产,最好的办法是办理过户!目前房屋有贷款,需要清贷以后,房管局才可以给办理过户手续!要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简单写协议,对方在未过户之前可以随意撤销!公证赠予不可随意撤销,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赠予协议!


网友点评:

如果你们是真心相爱最好还是有那张纸,起码那是对自己的尊重。
如果没有结婚证,又想让男方的房子已经存有一定权利,那就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了。
还是奉劝女生不要不领证就结婚,那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网友点评:

可以做买卖手续,将房屋卖给女方!贷款先清贷了,再以女方名义贷款购买!如果想直接过,肯定是过不了,因为有贷款,抵押权人银行那边贷款未偿还清的话,房管局是不会给过户的!


网友点评:

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赠予的方式。
不同的方式,对应不同的文件以及税费。
过户的方式与要求的材料,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登机机关。


网友点评:

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先结婚,拿结婚证把女方名字加上,再离婚,把房产给女方,就成女方的了。
也可直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女方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