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贷,离婚时该房怎么分割?

时间:2020-06-23 18:31: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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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如何为租金定性,定收入,则属于共同财产;定为收回成本,则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估计业内也吵不清。最合理方法,请会计师厘清成本及使用摊本部分,看有无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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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了头条文章:《婚前有套房,婚后收了租,离婚时756万巨额租金怎么分?》°婚前有套房,婚后收了租,离婚时756万巨额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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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租金属于虽然是孳息,但是一般的看法当做是收益,收益就要成为婚后财产,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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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本金和折旧,归婚前财产所有人,一部分属收益,归夫妻共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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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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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没有约定的,需要详细分析具体情况:

1、婚前全款买房

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无论钱是哪里来的,但是全款买了房,这个房子就是这一方的婚前财产
即使离婚,另一方不能请求分割
哪怕这个购房款是彩礼,即使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
退彩礼也是退钱,而不是退房子

2、婚前贷款买房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还要区分婚后还贷部分的情况

(1)还贷部分是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钱这个东西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很难区分哪部分是婚前,哪部分是婚后所得
但如果婚前取得的存储在单独的一张银行卡,也就是能够证明还贷部分完全是婚前财产支出
那么这个房子还是个人财产,对方不能分

(2)还贷部分是婚后财产

无论对方是否工作,
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未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
统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房子归登记方,但是还贷部分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要给另一方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但是公民自愿处分民事权益且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婚姻法》第十九条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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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的

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的

若婚前取得房产证书,且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婚后加名或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双方另有约定的
如夫妻双方约定,该房产属共同共有,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该房屋依法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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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款购房,婚前签订合同,保证付清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款项,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出资买房,婚后还贷,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前出资部分一般是作为个人财产。这时候争议点在于,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

那么,如果是共同还贷,对方能分割的也是婚后夫妻还贷和增值部分。如果能保证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留好划账流水,仍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己方父母还贷,有出资记录,还贷部分都很难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这也是保障自己的一种方式。

律师点评


如果是全款购房,婚前签订合同,保证付清与房产相关的所有款项,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出资买房,婚后还贷,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前出资部分一般是作为个人财产。这时候争议点在于,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

那么,如果是共同还贷,对方能分割的也是婚后夫妻还贷和增值部分。如果能保证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留好划账流水,仍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己方父母还贷,有出资记录,还贷部分都很难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这也是保障自己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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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梓恩律师谈婚姻超话 得看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全款还是按揭购买,如果是一次性购买,而且也是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跟另外一方没有半毛钱关系。
如果按揭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婚后还贷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一方购房的房产,可通过公证或者加名的方式转变为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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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房子是不是婚前全款购买的,以及房产出资情况等区分情况来认定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你姐姐婚前全款购买,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姐姐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你姐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那么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可以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分割,但是房子一般还是你姐的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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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属于购房者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若是婚前首付款按揭贷款买房,则婚后还贷和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割该部分价值的一半对价补偿款。若是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约定该套房属于购房者一方所有,则亦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协议离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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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分析。1、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2、如果是贷款买房,则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对应的房屋价值为共同财产。3、双方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或者婚后通过改名将另一方登记了另一方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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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婚前财产跟老妖婆求了几次婚都不同意嫁给我我去把财产婚前公证给她第四次求婚就成了说被感动了(我信你个鬼,你个老妖婆)岌岌可危的小王。家庭地位最卑微。很是害怕被老妖婆清出家门净身出户睡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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