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而不养将被惩戒,能唤醒失职父母的良心吗?

时间:2020-06-23 18:41:4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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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不应该 ,因为父母要离婚他们的心已经不在一起了 。话说一个要,永远都无法挽留一颗要走的心。我们做为孩子只能尊重他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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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应该阻止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没爱了,剩下的就是每天的争吵,还不如离婚对谁都好,孩子还是可以得到父母双方的爱的

律师点评


这种时候个人觉得分两种情况,就是孩子年龄的不同,和父母分开的原因,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说不清楚啊~

律师点评


改劝的还是要劝的,毕竟一个家面临着破裂的危机,但是如果他们已经到了不管不顾就地步,那就随他们吧

律师点评


孩子应该阻止,因为孩子是双方共有的,双方离婚的前提是孩子能自力更生,父母要考虑好孩子的感受

律师点评


看父母提出的是什么条件,如果父母说的是对的,孩子就不应该阻止,如果是错误的,另当别伦

律师点评


父母感情破裂,作为子女不予干涩,早分早好。能为孩子考虑的父母不会轻易说出离婚两个字。

律师点评


应该,父母离婚孩子都不开心吧。但若是真的是没有在一起的必要就不应该强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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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既然做出了决定,作为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改变不了现状,就顺其自然吧

律师点评


我各人觉得不应该阻止,他们分开必定有他们的原因,他们分开了双方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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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穷的叮当响那就赶紧劝离婚,,让他们加油给你找个有钱的后爹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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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破了你觉着粘起来还好用不?挽留是要有的,但还是要看父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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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问问孩子的意见,要尊重孩子。不能够给孩子完整的家那就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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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要离婚,我觉得还是不要阻止他们,也许离婚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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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离婚受伤害的是孩子,所以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孩子应该阻止

律师点评


反正受伤的总是孩子!离不离都一样!离了受伤不离更受伤!

律师点评


不应该,因为他的父母是经过审一重考虑的,长疼不如短痛。

律师点评


如果父母真没感情,那就不要去阻止,毕竟人能只顾自己

律师点评


孩子没有权利阻止,这是父母的事,要有界限感。

律师点评


如果你父母很有钱的话你应该想尽办法阻止

律师点评


古代由于卫生条件差,生活条件差,一般生下来的孩子,很有可能会因为各种事情而中途夭折。
所以,愚昧的人们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顺利成长,想了各种好办法或者歪办法。
起一个比较贱的名字,比如狗剩、牛娃、狗蛋等等,认为只要不像个人名,死神就不会将自己的孩子带走。
日本某地区古时候认为孩子7岁以前不是人,而是神明的孩子,要是不小心孩子就会被神明收回去。
仅这两条也足够证明在以前人们对小孩的重视和珍惜程度了,以前他们虽然愚昧但对孩子的那颗心是真的。
再看现在,人聪明了、物质丰富了、生活充裕了。
可是他们对孩子的心却不像以前那般淳朴而真挚了。
现在许多父母都只管着自己,只想自己玩乐,对孩子扔一边或者充其量把手机扔过去让他自己玩。
要不然就整天说着我也好累能让我自己耍一会儿吗?
累,大家都一样,都差不多,即使这样,也不该成为放弃关心孩子成长的理由。
这么说可能太公式化了,可是既然生了,不就应该养吗?即使不能每天都照顾到,但总能找到时间吧?只要你心里还装着孩子。
每一个父母都是一样的,着急着急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快点懂事?
可是这有什么办法,回想一下自己的童年,谁不是在同一个时期里过来的呢?
‘孩子是他生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想必有很多父母在和另一半吵架的时候离婚了会冒出这个理由而放弃关心自己的孩子,甚至放弃养育。
可是这些人也忘了,他们的孩子身上也流着他们的血,放弃他们和放弃自己有什么区别吗?
所以,我比较支持父母生而不养要受到惩戒。甚至我支持父母养而不教要受到惩罚!
看看近几年发生的案子,没有成年就敢去杀人!没有成年就敢去伤人!校园欺凌、霸凌,哪一个不是和教育缺失有关?
这不仅是教育机关的责任,同时也是法律法规缺失的责任,更是做父母的责任!
子不教父之过。
这里的父在现代社会不单指父亲,而是指整个家庭,孩子不学好是整个家庭的责任!
毕竟父母才是儿女的第一任老师,是他们的镜子,是他们的榜样。
当父母的不养孩子,当父母的不教孩子。
就不怕哪天孩子也不赡养父母?不但不赡养甚至还因为当年教育缺失的问题而动手打父母……直到这种时候的到来才值得当父母的幡然醒悟吗?

律师点评


注意到这个问题总是好的,因为现实中不乏这样的父母,我就刚碰到。

刚才我那一向淡定冷静的助理忽然气呼呼地拿着卷宗来找我,说就没见过这样奇葩的父母,两个孩子300块钱一个月的抚养费都不愿给!

忙问怎么回事。原来双方生育两名子女后离婚,离婚时约定两名子女都随父亲生活并不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现在两名子女起诉母亲,要求给付抚养费,理由是父亲再婚生子负担不起他们;母亲辨称自己也再婚又生两个孩子,也没能力支付抚养费。

之前看卷宗以为是小案子,调解应该没问题,没想到助理做了很多工作没调解下来,调解到最后两个孩子300块钱一个月女的也说没有,说后嫁的男的也没工作,现在两个孩子都养活不了。

双方都说自己再婚又生育子女没能力负担之前的孩子抚养费,助理说气得他在法庭里把双方各骂了一顿,没能力生这么多孩子干嘛?孩子跟着受罪!

说两个孩子也被带到了法庭,脸上抹着鼻涕,穿得拖拉,就跟孤儿一样。他看了又心疼又气愤!

问两人身体有疾病吗有残疾吗?为什么都说自己没有收入?好手好脚的不能去打工吗?工地搬砖一天也一二百,不够养活孩子的吗?

不是说穷就不该生孩子,是生了孩子你的对他们负责啊!吃穿基本的物质需求得满足,对孩子的起码教育也要跟上。生而不养,算怎么回事?孩子有什么过错?生出来被当作负担,被父母推来推去。

真得,这样的父母就该被强制劳动,很多都是只顾自己,只想自己生活轻松自在潇洒,而不顾孩子的死活。最好的惩戒就是让他们负担起责任,让他们去劳动创造生活!否则你就是判决给了,他就不给,你列黑名单拘留人家都无所谓,能有什么用?

我只怕生而不养去惩戒父母,可能也于事无补,孩子悲惨的命运无法改变。不知怎么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权利?微博法律

律师点评


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减少这种事情。但要说唤醒失职父母的良心,恐怕还是难办的。由于我是学商的,可能我的观点会显得利益些,有些不近人情。
我的观点:在孩子的父母打算生而不养时,他们应该也是进行一系列考虑的,他们认为养孩子不符合他们的理想,就是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时间、金钱、精力成本很高。他们觉得承受不住,虽然他们可以通过艰苦奋斗来承受起来,但他们觉得没必要如此去艰苦奋斗。无论怎么算,他们一旦觉得不合算,就还是会生而不养。
我的解决方法:
理念的输入。
向社会人们宣传生而不养的严重性,强调养孩子的好处。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以前很苦很麻烦,却相对较少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理念的不同,老一辈人养儿防老,多个人多份劳力,多子多孙也是家族强盛的象征。在这种社会氛围和理念下,人们自然多生,也爱护自己的孩子。
降低养孩子的成本。
以前养孩子只要养得活就行,小学,初中,高中辍学的大把大把。能读到大学的真的是凤毛麟角,这教育的成本非常的低。而且孩子小小就出来打工贴补家用,能进一步减轻家里的经济压力。家里只要供口饭,养孩子的成本很低。
可现在养孩子,最起码得高中毕业,几年后,没大学毕业可能连养孩子都谈不上。一读就是20多年呀!这20多年得花费多少金钱啊!还有什么要开阔眼界的旅游,增长才艺的各种花费。这开支好高。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谢谢各位阅读。

律师点评



“我想起诉我父母”
“为什么起诉父母?”
“他们生了我”
……

这是电影《何以为家》里最令人震惊却也掏心的一句话。
赞恩把父母告上了法庭,他控诉他的父母不应该生他、不应该再继续生育。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父母对生命太过儿戏,生而不养、草菅人命。

虽然这个电影讲述的事难民的故事。但于我们现实社会而言,我感觉相差无几。除了“在垃圾堆里发现一枚弃婴正在抢救”这类新闻,有太多的已经幸存下来的孩子却并不幸运,没有父母的养育,他们就没有边界。

我们审查过太多的未成年人案件,统计了下,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父母生而不养造成的。他们没有父母,有的有也跟没有一样,不闻不问何以为家?说难听点,这些父母不抢占他们的生存资源都是好的。

见过不成熟而又成熟的孩子吗?我见过。因为没有父母,他们只能自食其力,因为没有技能自食其力,他们只能铤而走险,走向犯罪。

所以每个未成成年人案件我们都会格外用心,从正规的心理疏导到预防帮教,从法律援助到犯罪记录封存等等,能挽救一个是一个。

走向歧途的挽救是我们该做的,但生而不养的歧途不是我们社会想看到的。

生而不养,为何而生?

他们是对生命的漠视,并不是对自己的漠视。所以惩罚他们,他们会痛的。


律师点评


谢谢先生邀请!感恩老学究们又做了一件实事,感恩老尊师们辛苦工作!这件事才是从根上治理家庭教育,是教育的根。

俗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这些人不配称呼父母,爸妈生儿不尽责就是对生命的亵渎,不配为人,连个畜生都不如,那些埋怨爸妈将自己生下来的儿女,与这样的爸妈同罪。

生命是珍贵的,生命对谁都是公平的每一个人只有一次,那些生儿不养的爸妈,好话不好听,大部分都是些下三滥,这些所谓的爸妈,只是如牲口一样,根本就不懂得生命的真谛。

但凡懂得点生命的意义的人,干不出些等畜生都不如的事,对于此等怪物怎么惩罚都不为过,昨天看评论的时候,就有一个母的,整篇文章二层评论区,不停的蹿腾,责怪爸妈不该不争得儿女同意就把她生下来,真不知道这种人的爸妈是什么样的爸妈?能教育出如此不堪。

感恩因子从来都未曾经过这种人的身体,这种人活着的意义又会是什么?爸妈辛苦把她养大就是让她质疑、仇恨生命吗?若是爸妈早早的把她饿死,她还能今天在网上到处蹿腾吗?这个世界还会有她吗?

那些生而不养的爸妈,严惩必须的,相信无论是爸妈也好,儿女也好总会有那么一天,自己种下的因果自己受,谁也替不了,这些人的报应会更加悲惨。谢谢!祝健康平安!

律师点评


第一,这个失职应该怎样界定。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故意杀人理应重判,那过失杀人就无罪了吗,显然并不是。若将生而不养,弃养比做故意杀人的话,那么因疏或其他原因(非主观意愿)忽酿成意外行为就可以比做过失杀人,虽然不及生而不养弃养严重,终归还是有错的。

第二,惩戒不可能唤醒良心,但是能让那些没良心的父母在做事之前多考虑考虑后果。就像有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也有一部分黑心人存在。

第三,仅凭惩罚可能减少父母不履行责任的情况,但是很难杜绝,就比如明知偷东西犯法,可还是会有小偷。真正从根源改善的话可能还需要别的措施,例如强制教育等,这一点参考法治德治并重,无论软性标准还指硬性标准都要提高。

第四,虽然说,说要父母在上岗前考试是有些夸张,但是防患未然却是有道理的。要承认第一次为人父母总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但是新父母们要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某种物品。物品做毁了可以回炉重造,一个人的成长完全是不可逆的,他们的每一点过失都会在孩子人生路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所以在生孩子之前一定要做好对一个人的一生负责的准备,当然这个准备也包括搞清楚怎样做才能尽量避免犯错误。

律师点评


孩子愁生不愁养。。。这话不是我说的。。。那这会儿又愁啥呢?讲真,如果有规定,不抚养未成年儿女的,该儿女以后可以不赡养这样不尽职的父母,估计就会有很多人再好好考虑一下了吧。所以,绕了一圈回到根本,无论是父母生而不养,还是子女不孝不赡养老人,都反映了从农业化国家和社会文化,转向工业化国家和社会文化的进程。当社会生产力向前的时候,社会结构也必然发生变化,个人给国家带来的生产剩余价值,在工业社会肯定远远超过农业社会。那么,社会管理和社会福利,有没有跟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进步呢?没有的话,就等于我们在用农业化社会的管理方式,管理工业化社会的人,当然问题会越来越多。
这个问题,不是子女与父母的问题,而是现代化社会的伦理与管理问题。别跟我说什么传统,劳驾科学一点。没人管的老人小孩,本来就是社会福利制度是否完善的核心。

律师点评


养不教,父之过。何为养不教?就是没有约束好孩子的言行举止,无论是国家的宏观政策调控或是媒体的报道,逐渐反应出当代社会的一些现象,过多的孩子无论是否为独生子女,都娇惯专横跋扈,不再推己及人,心存敬畏或谦恭。我们到底缺少的是什么?越多的人迷失自我,深陷于只有我高兴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欲望之中,却忽视了自己作为儿女,学生,对象,伴侣,父亲,朋友,员工等社会角色的责任和义务。至于能否唤醒父母的良心?古今中外亘古长存,有些人注定教育高素养的子女,有些则不然,但并非一蹴而成,现在是提倡希望大家能够尽快觉醒,但总有唯我独尊唤不醒的睡梦人,唯一可做做好自己,推己及人,安己以求达人??

律师点评



既然是生了不养的,当初为什么非得要生呢?退一步说,没想过要生孩子,为什么不做好预防措施呢?倘若是意外,那还有这么多种办法可以阻止,为什么就不用而非得要生出来。
孩子生出来不养,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孩子。弃孩、孤儿。。。。孩子没有幸福感、安全感而言,容易出现不良的各种心理问题和不良人格等等。
现在成为父母的门槛太低了,不排除小部分人根本不懂得成为父母该负哪些责任,从而出现了像这么没良心的父母,甚至虐童事件。
个人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多时候源头还是在父母身上,他们思想观念没正确,价值观出现了偏差,所以导致了很多觉得不可思议的问题的发生。

律师点评



生而不育非父母 也。
生是自然动物属性,
自然界几乎动物,
都具有繁衍的生物属性。
育是人类的社会属性,
只有人类才赋予生最壮观的社会意义。
例如古代孟母三迁,
奠定人类家庭教育位置的《曾氏家书》,
《颜氏家书》,
近代的《傅雷家书》等,
都赋予生而育之崇高意义。
因此,生和育是两重意义,
前者属于大自然造化属性 ,
后者赋予社会进步崇高意义。
毫无疑问,人生育应该向更高境界的社会阶段吧发展 ,
否则,起诉父母“不该生我”就会顺理成章也。


律师点评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当一件事情需要用道德来约束的时候,说明这件事情已经成了范围性的事情,需要用大面积好的去约束那一小撮人,那一部分人,这个道德标准大家都普遍接受和维护,破坏这个道德标准的人会受到比较严厉的谴责和实质上的群体行为的惩罚。
当一件事需要用法律来约束的时候,说明这件事已经发展成为了严重性的大面积事件,要以法律直接震慑才能达到某种效果。
但是禹浚九州,不是光靠堵。朱元璋杀贪官,但是阻止不了明朝贪污还是很严重。解决问题还是得到根本上去解决,不然反弹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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