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对“养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感?那封“给现在的女儿,未来的老婆”的信背后,透露着什么?
时间:2020-06-23 19:03: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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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首先醉酒不可以成为施暴的理由,相反,和酒驾一样,如果醉酒施暴应该罪加一等,因为别人没有义务去为你的行为买单,其次,这种没有人性的动物,残暴无人性,对陌生女人都能这样 可见其对当今社会的仇恨已刻骨铭心,第三,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不管后果如何,不管受害人死或者没死,他的行为已经完成,所以故意杀人是成立的,第四,对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且是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女人,连续施行数次致命打击,杀人意图十分明显,至于结果如何,要看嫌疑人是谁,大家都懂的
律师点评
:涉嫌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所以,现在事情清楚了:监控视频只呈现了一部分犯罪事实,还有被拖走后的强制猥亵。这种男人太恐怖了,跟女友闹矛盾,喝了酒在路上就随便对一个女孩子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行为,必须严惩!
根据现在了解到的情况,男子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典叔认为,男子在路上看到被害女孩后,先不由分说动手暴力殴打,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在殴打过程中有扒衣服的行为,又属于强制猥亵。这种情况应当数罪并罚。
律师点评
我觉得应该重判,故意伤人,或者是故意杀人,他当时是有这个想法的,应该根据行为来判罪,而不是因为伤势,不能因为女孩的伤势较轻,就轻判,我抗击打能力强,那随便来个人揍我,反正我的伤势也不重,我要是反抗他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甚至死了,那我还要负大部分责任,因为他对我并没有造成很严重的伤害,还有,一个承受击打能力不强的人,要是犯罪,你轻轻一反抗他死了,这还敢反抗吗,难道我抗揍就应该是我活该挨揍吗,弱势群体在他犯错,犯罪的时候,就不应该继续当弱势群体了,
律师点评
我相信这个歹徒面临他的是暗无天日的牢狱之罚,而我是绝对不会相信这是酒后施暴!!敢问一个醉酒的人神志都不清了还能针针见血次次都踢在这个女孩子的头部嘛???目标这样明确下脚这样狠绝是一个醉酒的人能够实施的嘛???这明显就是有目的性的施暴!!视频最后这个禽兽扒下这个无辜女孩子的裤子想干什么不言而喻了吧?!!一个醉酒的人会干出先女子施暴至昏迷再实施猥亵这样周密的计划吗???说出来谁都不信吧?这真是将广大网友的智商按在地上疯狂摩擦!!!
律师点评
故意对人实施殴打行为,造成受害人身体损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性质恶劣的致人伤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酒后施暴行为并不能成为某些人渣败类介意为所欲为的借口,更不能因此作为其开脱罪行的理由!应当依照法律合法途径严厉惩戒,给被害人以公正的答复!
律师点评
这个事儿如果展开了想,真的很可怕。一个31岁心智发育完全的男人在遇到感情纠纷时,处理的方式竟然是买醉施暴,可想而知他的女朋友在和他交往时是不是也会经历和被害人吴某同样的恐慌和伤害呢?他为什么这么做?想要发泄找不到别的途径吗?任何事都事出有因,可以理解,唯独暴力不可以,这是衡量人性平等的最低标准,这是世界发展进步的最低需求,我真的想说,施暴的人是“无知自己”,这是人格缺失所导致的结果,任何施暴者,他的人格都是不健全的。
律师点评
酒后施暴,依法应该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有关部门绝对不能手软,以警来者。
但有些部门对酒后肇事者给予诸多理由释放,此为舞弊的借口。
因为君子饮酒无语,醉而不鞭,心表同善。小人饮酒乱语,醉而乱动,暴恶心表。故证明酒后施暴,是暴恶心表,恶情流露,肯定是坏人,要严加惩治。
你提出的问题若经查实,吁呼有关部门正义者对借饮酒施暴的非法行为,不但不能从轻,还宜严惩加倍处理,以安民心,造福社会。
律师点评
只想说这个犯罪嫌疑人本身心理就有问题,分手了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还要报复女性报复社会,这是一个男人无能的表现。首先你都30多岁了还是这种状态,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会变本加厉,对社会来说是一个典型的祸害,首先在受到法律惩罚的时候也应该配合一下心理治疗,也不能说就放弃,如果放弃了就一直关在牢里吧,也只能让他从心理上有所改变吧。但是视频上的行为真的是让很多人感到愤怒,这样的暴徒也很难教导。 坐牢时间希望不会太短
律师点评
我希望法律可以重判,以儆效尤,但是只是轻伤的话最多关5年,经常有人把酒后行为的责任推卸给酒,我也喝酒,大家都知道,真的喝多了,只会呕吐和昏睡,丧失行动能力,而酒后行凶者,不喝酒也会有想打人的念头,只不过没有胆量罢了,主观上还是有暴力倾向的,正好借着酒劲,欺负弱小,怎么不见他在闹事找男人打架,其实他还是有理智在的,深夜袭击陌生单身女孩,卑鄙无耻残忍,希望法官能依法重判,震慑此类人间禽兽,以安民心!
律师点评
应该对这个人居然使用严厉的惩罚,应该用最严厉的惩罚。喝醉酒后就能随便打人了吗?杀了人说对不起,还有用吗?别跟我说什么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告诉你这句英国的名言是错的。如果迟到的正义,那就不叫正义。一个犯人被判了40年最后说错判了放出来还他有用吗?我曾经也在街上无缘无故就被别人打。而且打完他们就跑!像这种人,无视社会,无视法律!!绝对不能轻判,下手如此狠毒。必定不是什么好人!!!
律师点评
这种下手狠,往死里打的行为,还是发生在一个素不相识的女生身上,这个男的得多残忍,下得了这种手,不知道的以为是杀父之仇,这种人必须严惩,以儆效尤,别关进去思想教育几天赔点钱又放出来危害社会,打完人以后不慌不慢在家待着,无视法律,轻视别人生命安全,不配为人啊,别说什么让女孩子晚上别出门这种废话,虽然可以有效的保障安全,但也有很多做正常工作加班维持生计努力的人,这种人必须严惩,还社会一个安全
律师点评
只想说这个犯罪嫌疑人本身心理就有问题,分身了还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还要报复女性报复社会,这是一个人无能的表现。首先你都30多岁了还是这种状态,如果放任不管的话会变本加厉,对社会来说是一个典型的祸害,首先在受到法律惩罚的时候也应该配合一下心理治疗,也不能说就放弃,如果放弃了就一直关在牢里吧,也只能让他从心理上有所改变吧。但是视频上的行为真的是让很多人感到愤怒,这样的暴徒也很难教导。
律师点评
我希望他能得到最严厉的惩罚,我觉得这种人太让人恶心,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种感觉了,酒后施暴,最无能,最恶心,最肮脏的行为,只会打女人吗?脑子里是什么?管不住自己的手脚吗?你怎么不想想你的亲人遭受这样的事会怎么样?酒后管不住自己,酒后无意识,那怎么不伤害自己?怎么不自残,自杀,而去伤害别人呢,说明还是有意识,知道不能让自己受伤,所以就去伤害别人喽
律师点评
我觉得必须严惩!没有什么情感受挫酒后施暴这种解释!你情感受挫你自己找个地方疗伤去!你酒后会施暴那你酒前别喝呀!这会儿要受罚了找这么多理由!你是个男人的话,如果真忏悔了,那么在接受完法律的惩罚后,联系上任何一个对这件事关注的网友,开个直播,说自己愿意在同样的时间地点下,被网友用同样的击打方式击打同样的时间乘2,为啥要乘2?因为受打击的个体是男的了!
律师点评
暴力事件频繁发生,感觉真的是从案件上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没有好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以及上一代的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方法造成了一个又一个心理失衡的人做出偏激行为。对法律的缺失,心理的不健全,很多人甚至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感觉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无论是社会发展还是道德重铸,都要继续努力。不管如何,都希望能严判。至少引以为戒,让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
律师点评
我觉得这种人就属于骨子里就邪恶!面临法律制裁了开始后悔忏悔,其根本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几句道歉就能弥补当时那种打人的狠劲儿?个人觉得法律判刑不能治根!这种人就要以牙还牙!要发明一种机器,以相同的力道还击到施暴者身上,且相同的部位!这样才能让他体会到被害者的疼痛与无助!这样才能让施暴者且有施暴倾向的人连抬起拳头的念头都不敢有!
律师点评
必须严惩不贷,这件事情对社会影响那么大,不严惩,是不是都要效仿他,非常恶劣的行为,对女性的侮辱,呼吁请重判,这个人本身就是暴力之徒,如果就关几年再放出来,再喝酒是不是又可以施暴了?这种人不重判还是会祸害社会,祸害无辜的!必须必须严惩!
律师点评
就算是未成年人也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酒后这种借口就别拿出来说了,如果被打的是头骨较薄的已经死亡,还带猥亵,对着脑袋连续暴击就是故意杀人啊,这种垃圾就该化学阉割?死缓(让他每天都活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的恐惧里
律师点评
这个需要在等等官媒进一步消息,凭空猜测很难判断。我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判决,只是觉得无论怎么样远离醉酒人群,保护自身安全是重中之重。至于结果如何与受的伤害无补,希望还伤者一个公平的结果!
律师点评
很多东西并不是社会真相,虽然保留着不信谣,不传谣,但确实疑点重重,许多媒体在报道第一消息以后都默不作声了?很多细节问题有待考证?事情结论不能不信,相信了却在人心的本性有质疑,正道何在呢?
律师点评
鲍毓明对女孩除性需求外,还表现出强烈的情感需求和精神依赖,有能力却没有使用嫖宿幼女或绝对监禁的方式来实现目的,包括女孩第一次报警又也没有被报复性伤害和严格管控,而是以反复强调对方是自己唯一亲人和当众写下“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这样的保证,由此可以推断不同于普通的女童侵害案,鲍毓明对女方除性需求外还有感情需求,甚至占的比重更高。这不排除鲍毓明有恋童这个癖好,收养李星星为“养女”是幌子,另有目的。
鲍毓明说,在收养李星星的时候,因为自己是单身,无法办收养手续,李星星的妈妈就说那就等她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小芳自己也说爱我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我想反正我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
很明显,在鲍毓明眼里,李星星并非是“养女”,而是未来的妻子。鲍毓明精通法律,自然也了解收养法,他并不符合收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四条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法》还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此外,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而鲍毓明与小芳的年龄差为29岁。
律师点评
我以我的角度诉说我十四岁时候的想法,我从小就有些恋爱脑,主要是我接触圈子帅认为好的男孩,我都喜欢,臭不要脸表白过很多。我问过好多遍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但最后还是靠自己摸索,直到现在也模糊不定。我记着我还上小学时有了部智能手机,谈了个网恋,本地的我们见了面,差点发生关系,我早熟,但是他丑,还好我十足颜控,但我还是给他kou了,阴影很久,我也是近几年思想才稍微正过来。那段时间线附近,学校门口卖店的大爷,伸进衣服摸了我把胸说肉挺多,有一次抱我进里屋把我抱起来放在腿上,我当时有看yellow片的小爱好对一些事很敏感,我跑了,他给了我一根棒棒糖,我那个时候还是相信世界美好居多自己多想了,但是小学毕业初中了毕业了直到现在路过那里还是会有些害怕,也幸亏后来认识的姐妹教会我老娘牛逼这种气质。我至今都会想我在某些事是不是真的会有错?其实我应该想明白在小孩刚刚性成熟的时候还没有懂太多,任何懂得这些的人做出这种关于性的事他(她)们都是变态。
律师点评
最近,杰瑞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4年事件引起网络热议,人们对事件来龙去脉非常关注,也希望施暴者能受到法律严惩。在网络舆论压力下,鲍毓明对事件作出回应,如何看待鲍毓明事件最新回应?我们一起来看看他说了什么吧。
4月9日,鲍毓明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并称“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随着网络舆论热度升高,有人曝出,被害人第1次报案的时候,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后面李某某自己去找鲍毓明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鲍毓明写下了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将鲍毓明的回应和这份保证书放在一起来考虑,鲍毓明养女的身份很像“童养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李某某的亲生母亲也难逃干系。当然,这些都是民间猜测,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请等待警方公布最新调查结果,希望背后真相浮出水面,所有施暴者都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点评
最近,杰瑞高管鲍毓明性侵养女4年事件引起网络热议,人们对事件来龙去脉非常关注,也希望施暴者能受到法律严惩。在网络舆论压力下,鲍毓明对事件作出回应,如何看待鲍毓明事件最新回应?我们一起来看看他说了什么吧。
4月9日,鲍毓明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并称“事情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事情说起来话长,但我和她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随着网络舆论热度升高,有人曝出,被害人第1次报案的时候,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后面李某某自己去找鲍毓明闹,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鲍毓明写下了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将鲍毓明的回应和这份保证书放在一起来考虑,鲍毓明养女的身份很像“童养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李某某的亲生母亲也难逃干系。当然,这些都是民间猜测,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请等待警方公布最新调查结果,希望背后真相浮出水面,所有施暴者都受到相应的处罚。
律师点评
其实这需要去考究一下他的心理状态,首先他已经是大龄没有成家,为何他这么大了还一直没有成家呢?是没有碰上自己觉得可以相守一生的女人吗?当然不是,显然他不是那样专情的人,相比较,他可能非常爱自己,将自己的生活以及情感当作高于一切的东西,所以他并不想这样一个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进行融合,而他写的这封信,“给现在的女儿”是因为这个女孩年纪小,小到他觉得他可以主宰她的人生她的未来,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可控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能够在他满足自己各种需求的同时,又不足以干涉和影响他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和人生轨迹,因为既存在“养女儿”的心理,另一方面,他的“养”又不纯粹,类似于我养了一池塘的鱼等它们长大我就能吃了一样,他养大了,就能为己所用了,因此也是“未来的老婆”,说白了,他似乎忘记这是个应该有独立思想和人生的女孩子而不是动物罢了。
律师点评
首先
这件事情并没有明面上这样清楚
在互联网不为人知的角落
隐藏着很多黑暗
“养女”对于鲍来说能够满足潜伏在他内心中的多重欲望,这些不为人知的举动是阴暗的
同时,我们也需要三思,为什么会成为他的养女。亲生父母有没有参与进来,是否除了这些还有其他人介入其中等等都是值得让人三思。
但目前无论结果如何,更多的还是等待公安公开表明此次情况最后情况如何,结果如果。
事实具体是这样的,最后也应该会公之于众。
只是最后鲍所受的处罚是否会得人心现在还需持续关注。
希望中国社会能少一些类似这样的黑暗
互联网也也能否更加的纯净
律师点评
作为法律人,遵从无罪推定原则,在被有权机关定罪量刑之前,任何人无罪。既然最高检和公安部已经派出督导组,期待事情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但是同样需要指出,既然当事一方是律师,不会轻易被证明有罪。如果该案最终无充分证据证明鲍有罪,是否不能满足大众的口诛笔伐?
从另一个角度讲,正常人谁会把14岁的女孩子送给陌生男人去养?孩子的妈妈有问题。人渣有之,不分年龄、学历、层次、职位等。如果性侵被查实,为什么受到伤害的是这个女孩?而不是别人?在对待孩子,对待教育问题上,是否家长的立场、世界观、对孩子的引导更重要?
律师点评
恶心-_-||,养成系性奴,以为别人不知道吗,混淆群众视野,退一万步来说,女孩是被她妈妈卖给了老变态,这跟老变态侵犯女孩是两件事,尤其是在女孩刚满14时侵犯,处心积虑,恶心至极,现在这种变态特别多,很多人心里还有一股受害者有罪论的思想,导致很多女孩男孩被伤害后因为大人害怕流言蜚语,选择沉默,让那些变态强奸犯们逃离法律的制裁,变本加厉的伤害更多的孩子,希望这件事引起社会的警觉,严惩变态,希望老师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希望受害者有罪论早日消失,让遭受伤害的人避免二次伤害
律师点评
【每日心态】做人,不一定要风风光光,但一定要堂堂正正!处事,不一定要尽善尽美,但一定要问心无愧! 以真诚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以感恩的心,感谢拥有的一切! 与智者为伍,与善者同行! ???【每日心态】人生最大的幸福不是占有,而是追求的过程。心痛了,梦醒了,曾经的伤只是人生的一次经历。人生之苦,苦在选择,人生之难,难在放弃。生命之美,无需绚烂,生活是一个漏斗,得到了,失去了;情谊是一桌宴席,热了,冷了;迷惘是一种态度,放纵了,收敛了;生命是一种坦然,也哭了,也笑了。 ???万分感谢
律师点评
读过俄裔美国籍作家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的读者都知道,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亨伯特就是一个恋童癖,并且最终达到了目的,后来被成年后的养女抛弃,亨博特最后因犯罪而上了法庭。现实生活中的故事远比小说更真实、无耻、罪恶。这个鲍某所作所为就是邪恶的犯罪。这个人精通法律,一直狡辩躲避法律的惩罚。所谓“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更严重的是,他对少女的侵害就是赤裸裸的犯罪。所以,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是做了什么。
律师点评
像这种高级人渣,除了人们首先想到的变态以外,一定大有内馅儿。什么呢?… 凭他的能耐,做事必遵循大的格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确实聪明,但也确实大劲儿了,结果误了!他残害的人其实是他心目中一大群人的代表,也就是把被害人当成道具,在精神上意淫他眼中的某些人群。主观恶意至极,阴谋手段残酷,犯罪时间超长,直接间接破坏司法公正,对人类尊严极度蔑视,对中国的社会影响,尤其是两性关系的负面影响极大,民怨沸腾…
律师点评
根本不是什么养女。此事刚爆出时,我就判断疑似女方家长把女孩“卖”给了鲍某。这种行为并不罕见。在当今社会,它同时满足了几种欲望。1,娈童;2,纳妄;3,处女;4,性奴;……互联网的阴暗角落里助长了一些见不得人的欲望悄悄地生长。鲍某不过是将几种欲望合到了一起,更为变态。
但我们看到某些霉体为鲍某辩护时(虽然后来致谦),我们首先应琢磨一下鲍某的身份,就可判定霉体的立场。
律师点评
事件的真相到底为何,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未很清晰的呈现于世人面前。其实现在最为关键的一点,女孩跟这位大佬到底是什么关系。也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才可能去更加深入的探讨与评论。要知道这样一个事实,当今社会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很多事物我们根本不能用常理去看待,唯有搞清楚事实,你或许才可能看清真相。否则的话,被愚弄欺骗那就是常态……
律师点评
养女……呵呵哒,什么时候我们的社会公开鼓励并赞扬“父女恋”了到目前为止鲍从来也没有正面回应一个问题:他是否与星星发生性关系。即使法律对强奸幼女有年龄界限规定,但不能否认的事实是他与未成年人发生了性关系!!就请他认真解释解释这个这个问题,当然他就算是解释了我也不接受!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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