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彩礼纳入婚姻法,你支持吗?风俗用法律约束是否合理?
时间:2020-06-23 18:46:2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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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最多,也最悲哀,没什么所谓的缺失,健康愉快的家庭环境对孩子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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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不下去,是你的感情方面出现问题,与孩子无关,你要孩子就带走,不要就留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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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情况,如果对方心有所属,除了这个因素,我觉得不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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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还是要离,因为在一起不幸福孩子是可以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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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孩子有关系吗?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会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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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下去要孩子也应该离婚,只是要把孩子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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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离!真的无趣就分开吧!婚姻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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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幸福不离婚小孩子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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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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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拴不住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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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请教已经共同度过了金婚或银婚的老年夫妻,我觉得他们更有发言权,因为他们已经共同走过了人生的大部分,经历过很多事,他们的爱情经过了更多的考验,他们才真正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中央电视台有个节目叫"婚姻剧场"(好像是),常常请那些刚结婚的明星来做嘉宾,我觉得很不合适,我认为这个节目不仅仅是让人们了解这些明星的婚姻状况,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节目让人更懂得珍惜爱情,珍惜婚姻.很多明星自己都对婚姻持无所谓的态度,今天结了明天离,有什么资格来这里谈爱情?
世界上还有真正的爱情吗?
当然有!虽然现在社会上离婚率很高,但不是还有很多很多的人能够同甘共苦,白头偕老吗?只要相信有就肯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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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真爱了,你会相信爱情
当你被爱情背叛了,你会质疑爱情
与不合适的人在一起,那是感情
与合适的人没在一起,那是勇气
与合适的人在一起,那不算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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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相信,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不相信爱情,你的春天是会枯萎的!世界上当然有爱情了,只是幸运的人拥有它,不幸的人一直在路上寻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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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相信
期待着吧 终有一天你会与你爱着的人一起相拥在阳光下 微笑
不要失去那份对美好的期待 受过的伤会是你最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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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少……你能说没有人中过彩票的头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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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有的,只不过没发生在自己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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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相信的毕竟我也是爱情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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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只有缘分,和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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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反正我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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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宁可信我战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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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过高,确实该整治,我支持对彩礼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引导和干预,但立法既没必要、又没作用。
婚姻,自古讲的是百年好合,图的是情投意合的绵绵无绝期,之所以异化成今天的彩礼飙升,有几个原因:
1、有钱了,几十年的发展,大家生活好了,手头宽了,想法多了,要求高了,也膨胀了;
2、穷怕了,曾经的贫穷给人们留下了太深的记忆,手中有粮心里不慌的观念根深蒂固,逮着机会就弄点是普遍心态;
3、有钱是里子,还得要面子,这也是要求高了,真的面子是自己挣的,假的面子是别人给的,这也就是整容盛行的根基;
4、比较才能安慰,超过才觉得安全。不是要的高,就是要比别人高,小格局的竞争就在自己的人际圈子,高是一种自我加持的光环,让自己的虚荣得到满足;
5、婚姻自由,不关心长久,因为随时可以换;
6、独生子女的父母,对未来的养老和压力充满恐惧,靠捞点彩礼给自己减压。
彩礼不是风俗,而是农村包括一些城市人群,在发展中个人信仰和道德标准失衡失范的异化,用法律约束不合理,原因在于:
1、婚姻涵盖的面太宽,仅约束彩礼,就会向其他方面挤压这种异化的压力。比如,不收或者少收彩礼了,岳父母如果要求房子、车子、养老金之类的怎么办?再立法?
2、婚姻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事实上是两个家庭的战略合作和重组,人际关系和利益平衡,是非常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给出的原则在约束具体的个案时略显苍白;
3、婚姻的本源是情投意合的战略合作,一是保证双方比一个人过更好,二是对后代的繁衍,三是考虑机会成本,但是机会成本的计算不可能穷尽各种可能,而财产分割已经把婚姻庸俗化、利益化,情感已经退为末端;而法律对彩礼的约束将加剧婚姻的市场化,也使情感更边缘化、婚姻更功利化;
4、财聚人散、财散人聚,法律规定一定是原则性和强制性的,势必导致各种变通和更精密的算计,两个相互算计的家庭或者个人,既是同床异梦的开始,又是分道扬镳的历程,值得法律去为破裂的家庭和妻离子散做好顶层设计?
怎么办?
彩礼属于个人或者家庭财产的非正常转移,如果在一定期限离婚的话,考虑彩礼充公进入一个婚姻基金去支持那些婚姻美满的家庭和孩子;也可以考虑支付宝模式,交给第三方托管,如果后期双方出现各种情况的时候,可以进行冻结或者按比例支付。
当然,其实关键在于引导合理、正确的婚姻观和家庭观,以过好小日子为核心目的,而不是捞钱挣面子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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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更应该关注生存质量问题吗?教育,医疗,法律保障生命财产不受威胁。而且婚姻这种事是你情我愿的,的确不排除有些地区彩礼过高。但是自由恋爱的少要彩礼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因为人家男的足够优秀啊,可即便如此买房子男方都要出钱的。而现在的婚姻法在不断的制造条条框框来压榨女性。房产证上不写女方名字,离婚无财产对半分,女方为家赚多少钱离婚时再还给人家,那么问题来了,养育子女,做家务这些都不算付出对吗?并不是说女方非得死盯着男方的钱,而是有这些钱的约束,男方在想出轨,家暴的时候至少不会有恃无恐。那既然女的这么不值钱,还指望婚后被尊重吗?前段时间有个提议是为非婚子女上户口,而现在又提出彩礼纳入法律。可见婚姻在不断贬值!现在的社会的正式婚姻越来越不被重视,以后愿意结婚的女性会越来越少,就因为单身比结婚活的更好一些。而婚姻法对良家妇女不尊重,对小三的利益但是有保障,那以后不用担心中国的出生率低,因为最低起码还有非婚生子女,无任何歧视意思,我只是想说虽然非婚子女无辜,但生他们的人不无辜,为他们的到来提供更多法律便利的人更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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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将彩礼纳入婚姻法!因为聘媒嫁娶是中国自古以来的风俗传统!彩礼问题不适合用硬性的法律法规来予以限制!
婚姻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家族共同处理、共同商议的大事情,而如果就彩礼问题一刀切的用法律来规定,很难让双方都完全满意!
如今中国家庭经济有着明现化差异,若结婚彩礼用法律来规定一个线,富有的就不能越线尽心表达心意,而贫穷的却要拼命拼凑到达法律线!
就类似于青年恋爱时规定男方每月为女友花两千是法律线是合理的,那有可能A男月入是2万,B男月放是2千,那如此反而会出现问题!
所以类于婚姻彩礼的情形并不适合用法律来硬性规定!
而就农村彩礼高的问题,应该从侧面多宣传、多引导,农村彩礼过重多因于相互攀比,挣强好面之风而致!彩礼多少不应法律规定而要多人文正确引导,崇尚感情为重,彩礼为次,彩礼多少根据双方家庭经济条件来共同商议,以不给年轻夫妻过重压力,不给双方父母过大负担为宜!
遏制奢靡攀比风,宣传崇尚感情为主,彩礼次之才能真正达到双方的结合是让生活更美满更幸福的婚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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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将彩礼纳入婚姻法!因为聘媒嫁娶是中国自古以来的风俗传统!彩礼问题不适合用硬性的法律法规来予以限制!
婚姻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家族共同处理、共同商议的大事情,而如果就彩礼问题一刀切的用法律来规定,很难让双方都完全满意!
如今中国家庭经济有着明现化差异,若结婚彩礼用法律来规定一个线,富有的就不能越线尽心表达心意,而贫穷的却要拼命拼凑到达法律线!
就类似于青年恋爱时规定男方每月为女友花两千是法律线是合理的,那有可能A男月入是2万,B男月放是2千,那如此反而会出现问题!
所以类于婚姻彩礼的情形并不适合用法律来硬性规定!
而就农村彩礼高的问题,应该从侧面多宣传、多引导,农村彩礼过重多因于相互攀比,挣强好面之风而致!彩礼多少不应法律规定而要多人文正确引导,崇尚感情为重,彩礼为次,彩礼多少根据双方家庭经济条件来共同商议,以不给年轻夫妻过重压力,不给双方父母过大负担为宜!
遏制奢靡攀比风,宣传崇尚感情为主,彩礼次之才能真正达到双方的结合是让生活更美满更幸福的婚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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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彩礼在一些省份的农村盛行,尤其在华北地区南部,畸高的婚嫁彩礼已成为农民致贫的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建议,运用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将“高价彩礼”纳入婚姻法或各地婚姻管理条例范畴。
张青彬今天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直言,高价彩礼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在于农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农村男女青年比例失衡,也在于相互攀比之风盛行,没有正确的婚恋观。此外,农村职业媒婆大量存在,在彩礼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提成,由此故意哄抬彩礼价钱、造成彩礼畸高。
张青彬建议推行婚姻消费补贴,尤其加大对农村“零彩礼”婚姻的补贴力度,作为一项激励政策引导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宣传引导正确婚姻观,广泛开展宣传和榜样带动工作。
“要运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婚姻彩礼标准、规定上限,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婚姻敛财和职业媒人哄抬彩礼价钱等行为,将强制性规定和引导性宣传结合起来,在农村树立起正确的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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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彩礼纳入婚姻法博主是表示支持的。虽然说把彩礼纳入婚姻法倒是无奈之举,但如果不把彩礼纳入婚姻法的话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以及很恶劣的社会影响;毕竟现在的彩礼数额已经足够影响夫妻在婚后的生活质量和情感基础。
要说当下的社会人们是普遍追求金钱利益最大化,婚姻也是亦然;而现在的婚姻除了被金钱绑架之外在物质上也连带的被绑架了。而有些人家呢为了自个儿家的闺女在出嫁之后谋求在金钱条件、物质生活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打着自个儿心里的算盘;在双方家长见面的时候就狮子大开口就说在某某地头上必须要有套房子(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就算是有房子都说成是没有房子)、车子必须有一辆(遇到了一时没有车子且谈不拢的就冷言冷语的说一句“现在的年轻人个个儿都是有车子的”),其余的由于不堪入目就不进行一一列举了。
在一些地方,结婚都到了堪称是公然的且合理合法的人口贩卖的地步了;如果再不对彩礼进行立法或是明确界定的话,终究会有一天会出大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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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赞同将彩礼纳入婚姻法。
首先肯定代表提出建议是为了解决彩礼难题;可是他忽略了,法律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药。
一个国家、社会团体的管理规范是靠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的,如果所有事都上升到法律层次,社会就变的僵硬,没有了人情味;试想,没有人情味的社会还有什么意义?
虽然有些地区彩礼高的惊人,以至于出现恋爱容易结婚难的局面,而解决的办法可采取倡导和引导,而不适应硬性规定,搞一刀切。
彩礼,是婚姻两家为了讨喜的彩头,或者是一方要求另一方给的保障,也有个别父母贪恋财物的礼金;但不管怎么样,那是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可以要和给,也可以不要或不给;而且彩礼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或许其他方式。
因此,解决彩礼问题不是法律,而是解决观念,要靠“软”的引导,重点解决思想问题,除了大力倡导文明婚姻、移风易俗办婚礼外,也要从其他方面树新风、正风气,做好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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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是男人,也有俩儿子,但我不支持这提议。带大个孩子多不容易,难道不知道吗?再说了这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全凭自愿,你嫌彩礼高了就去找不要彩礼的啊。凭什么人家辛辛苦苦养大一女儿就白送给你?
在中国人传统思想里养儿防老。养女儿就不行么?国家律法都有规定,但事实上很多女儿是没有做到的,所以要些彩礼作为补偿也是可以的。
至于彩礼的数量这个可以双方协商的,如女方是独生子女,那首选要把女方父母老了以后的赡养问题考虑进去,这样女方父母心里也好受些,没白养这孩子,有兄弟姐妹的,就适当补偿一下人家养这么大的花费开销。真要立法,就该以这两点为基础。
唉,空了吹哦,俩儿子,得帮他们挣钱去了,房子,彩礼得准备。养儿不易,养女也难,都要站在对方立场去考虑这件事。不说了,亲家母来一,我得和她摆会龙门阵,这是大事。她要一开心,彩礼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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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是婚姻双方家庭协定的结果,属于人们私生活范围,而不是公共事物范围,国家法律不好介入。因为法律是管理公共事务的,介入私人生活范围弄不好会好心办坏事。国家公共事务都还没有管好,还能有闲心管理私人家庭事务?不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当然,这种彩礼问题不是没有办法解决,但至少在自由市场体制下很难想到解决的办法。只有在智能社会经济模式体制下才会有比较好的解决的办法。因为智能社会经济模式是全国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共同体模式,全体国民都是国家职工,所有人都有稳定的工作与稳定的收入,由于智能社会经济模式把全民家庭收入问题解决了,社会贫富分化不大,全民都过上了小康生活,那么一般的子女结婚的彩礼钱也就在每个婚姻家庭的承受范围了。在智能社会经济模式条件下,市场是国营市场,国家可以公共为婚姻家庭操办婚礼套餐,这样可以为男方减少部分婚娶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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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议的?你出来我肯定不打死你,你是不是吃饱撑的?要不要把你们两夫妻一年亲热几次也立法啊!彩礼是你情我愿的,你不满意可以不娶或者不嫁。请问现在是房子车子花的钱多还是彩礼花的多?你有能耐建议90平方房屋销售价格不能超过三十万,你不敢吧!你不能吧!你有女儿的话同意她嫁给一个家庭年收入只有不到十万只有一间破旧的老房子的家庭可以吗?或者你娶儿媳妇的时候全家挤到十平方米的平房里你可以做到吗?负债累累和彩礼没关系,和攀比风气有关系,你可以娶一个要求没这么多的呀!我们当地彩礼都是六七位数的,女方不敢全收,一般是收多少贴多少,让你全收试试。只是大人可能借钱,但是结婚以后小家庭都是土豪了啊!钱还是在你家的只是从父母口袋到儿子儿媳妇口袋去了而已,我们当地普通家庭一般不买商品房是不用负债。(有自己自建房一般有108平方以上三层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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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提出建议?摆明了让没钱的家庭打光棍吗?
没钱,出不起彩礼钱就不能结婚了?国外很多地方不结婚,可以同居一辈子,因为离婚成本太高,比如德国,离婚如果女方没收入,不再婚配,你要养她一辈子。
如果彩礼纳入法律就是允许同居?也是赋予法律效力?就是我们说的事实婚姻。
法国人宁可同居也不结婚,因为世纪70年代,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拥有完全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意味着二者在财产的继承上有同样的权利。
以后法国又陆陆续续颁布了一些保护非婚同居者的法律,在医疗保险,死亡保险,住房保障方面给同居者互助互享的便利。
在法国结婚不结婚都无所谓,享受和结婚一样待遇。
社会关系是一脉相承,改修一项会牵扯更多。
律师点评
完全没有必要,这就如同立法保护少民一样,只有无尽的麻烦蕴藏在里面,如果就彩礼立法,规定了数额,那就成了名正言顺的无彩礼没资格结婚了。而且想借婚姻敛财的人,即使彩礼规定了数额,照样可以从其他方面巧立名目,国家立法立的过来吗?
其实国家可以先缓一缓,真不想结婚的人不会因为有财礼而结婚,而真想结婚的人也不会因为没彩礼而单身。问题其实出在一群想结婚又想坐地起价的人。
不防继续让这些人待价而估下去,待个十年八年,你看这群人会不会上杆子倒帖着结婚。国家千万不能惯这群人。少民问题上已经有失误,现在想改也是举步唯艰。婚姻问题上不可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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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恐怕不太好。
首先,彩礼这东西,中国自古就有,也可以算是民风的代表,流传至今,每朝每代都没有以明显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
彩礼这东西细究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包括家庭状况,经济状态,人们的思想形态,甚至地位的不同,要以法律形式来压束彩礼,可能很难尽人意。
其次,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提倡彩礼的,如果要以法律形式来规定彩礼的话,那么就是送彩礼或受彩礼都属违法了。到时候说不定彩礼都要暗渡陈沧。
最后,我们虽不赞成以法律规定彩礼,但还是呼吁那些高彩礼,要量力而行,让爱健康,别让悲剧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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