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时间:2020-06-23 18:53: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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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多人殴打扔水中,未成年人施暴怎么解决?

悲痛。研究表明小学男生70%有问题;中学生60%+有心理问题,自杀意念34%;大学生18-36%抑郁,自杀意念20%,自杀未遂5.6%.°警报!孩子危险!正解“母亲批评孩子后孩子跳...

据有关数据分析,对于未成年人施暴,不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来自于非正常家庭,包括单亲,留守,还有一部分是辍学,或者遭受这个年龄承受不了的突然的变故。
孩子的“暴力”,来自家庭的言传身教(单亲),来自社会的宣导(留守)。而家庭父母的观念也来自社会宣导。。。
此外,暴力观念,不是突发奇想,而是点滴渗透!很多犯罪观念,可以追溯到幼年期。
因此,
1、设立家长课堂,弘扬正能量。
2、建立社会机制,加强正面引导。
3、对未成年人施暴、及其父母予以有效的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从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毒鸡汤系列1:爱情
18年,东北离婚率60%左右,可见婚恋观问题之严峻。
1931年巴金把恋情定义为爱情后,有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等理论、标准、方法。不断衍生迭代后,矮化男性理性为“直”、情商低;矮化女性感性为小情趣、小公主;扭曲“约定”为“新鲜感-保鲜”。
毒鸡汤系列2:成功/人生观
研究表明,中老年抑郁31%。陷入了恶性循环。
当下成功观扭曲,逻辑是:个性》兴趣》新鲜感》努力》专家》成功》幸福。
但人生不仅有兴趣,失去自我后,形成“邯郸学步”。
成功正念:正确,是成功唯一之路。正确是减法,使学识适合自己。
PS:当下毒鸡汤迭代下,“正确”被扭曲为“计较”、“大道理”、“教训”、“指责”。。。
毒鸡汤系列3:简单/世界观
工业文化下,形成消费拉动经济模式;商家宣导种种“冲动式”及时行乐消费理念,洗脑“无惧年龄”“我说了算”等观念。。。
研究表明,人脑30岁左右成熟。如此,青少年陷入了“自己懂”与“自己不懂”的困局。。。
同时,安全感甩锅下,孩子可以凭此指责父母“不懂”、爱人“不帮”、社会“黑暗”。。。又迭代出“代沟”、“对的人(自我为中心)”等“等靠要”理论。。。
实则,如同瞎子摸象,大家看到的都是真理的一个角度,都是错的、不完整的!但“不分对错”影响下,好像自己是对的,要么各执一词争对错,要么“包容-新鲜感”逃避。。。
尤其是,夫妻在男女差异下,往往结论对立!“包容-新鲜感”,又演化出、“让”、“哄”、“忍”等拉偏架模式,以及“鸡毛蒜皮”“世界那么大”“保鲜”等逃避模式。如此,造成家庭矛盾堆积、而无法形成父母辈“红脸白脸”协作模式。。。

综上,种种问题,形成了“中等收入”陷阱,成为了外界窥视、挑拨的机遇!
其实,发达国家陷入了“高等收入”陷阱,也无法解决。看看香港等以为“独立”有用。。。
化解,要站在更高的角度上,认识到“人性=兽性+灵性”!认识到“传承是人类最大的灵性”,以及中华传统孝道文明的价值。。。这是中国的机遇,也是人类文明的机遇。。。我们处于难得的百年机遇!
道远=》任重=》砥砺前行。。。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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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小恶魔”要坚决杜绝“大事化小”的危险倾向。本案中有两个可怕的问题值得反思:

先说警方通报情况:被打女孩15岁,14岁时辍学;打人者为两男两女,分别为16岁(事发时未满16周岁)、14岁、18岁、16岁,身份分别为:一男一女为职专在校学生,另一男一女为社会无业人员。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两名已满16周岁的施暴者刑事拘留

第一,从视频来看,施暴行为更接近于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四人殴打一人,还往河中拖拽,被打女孩头部已经被按入水中,这种行为的性质可能已经超越了寻衅滋事的范畴。如果警方定性为故意杀人,那么4个打人者都应当被刑事拘留,而定性寻衅滋事,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本案中警方的处理,很难说没有“大事化小”的嫌疑。

第二,我们看本案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和身份,最大18岁,最小14岁,被打者14岁辍学,打人者两人是职专在校学生,两人为社会无业人员。典叔不是说对这类孩子有歧视,而是他们理应成为重点教育和管理的对象,我们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否形同虚设?家庭、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能到底在哪里?

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是根本问题,父母职责严重缺位导致悲剧,难辞其咎,而学校管理不到位,甚至警方在处理的过程中都有“大事化小”的倾向,不得不让人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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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有几点感触:1、未成年人的世界不如我们想象的干净;2、未成年施暴不断被揭露,凸显教育的缺失与弊端;3、以年龄限制来宽恕和纵容未成年犯罪,只会大大提升今后的犯罪率!

从视频中四人对女孩施暴的过程来看,显然已经不止是寻恤滋事那么简单了,在被拳打脚踢之后,女孩的头被按在水中长达近10秒。即便施暴者中有的还未成年,即便最终没有酿成惨案,这样的行为也已经产生了故意杀人的动机!绝对不容小视!

但是,因受年龄限制,很多未成年人犯了罪并不会受到特别严重的惩罚,如今来看,我认为:1、有必要加大对他们的惩戒力度,比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2、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防止犯了就改,改了再犯!毕竟他们虽年龄小,可犯下的事儿却都不小,若每次都是草草收尾,只会让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肆无忌惮地踏上“犯罪”的道路!

当然,除了事发后,社会与法律给予他们的惩戒和教训,最本质的还是要靠父母的教育。能培养出这样凶残、置人性命于不顾的孩子,只能说家长自身的教育模式是非常有问题的!小树不修不直溜,如果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不及时纠正修剪,帮他们树立正确的方向,只会让小树越长越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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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施暴层出不穷。

施暴者的人员主要来自家庭条件优越(有钱有势),以及家庭环境特别差(父母虐待、父母闹离婚、部分留守儿童)。所以父母给孩子营造的家庭环境,所带给孩子的价值观,所给孩子塑造的榜样很重要。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们若不以身作则,无疑引火上身。

留守儿童中存在隔代教育诸多不尽人意,直接导致一部分留守儿童走向极端,与施暴者为伍,甚至自身就是施暴者。

学校来可以成立相关的保护协会、社团,要配备专门的人员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明确管理,建立责任追究终身制,更可以聘请常驻心理咨询师、对接司法教育系统,将关爱与法治宣传引进校园。

社会、民政部门、司法部门、社区、村委会可以尝试建立未成年人成长追踪调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并对症下药。

每个人都希望被关爱,每个人都希望安全感,学校和社会、家庭都需要共同努力,为“弱势群体”带来真正关爱和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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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对于未成年人施暴,不论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来自于非正常家庭,包括单亲,留守,还有一部分是辍学,或者遭受这个年龄承受不了的突然的变故。2.那么,针对这个前提,解决未成年人施暴,其实根源问题是在社会,在家庭,所以,要有家长课堂,社会要加强正面引导,整个社会都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3.当然,对未成年人施暴予以有效的处罚,能够有震慑作用,对于目前来看,还是能够起到治标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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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多脱离了家长、学校、社会的监管,成为游手好闲、无事生非一族。在他们这个年龄段,应该都是读书的大好时光。但是各种原因,使他们成了现在这样。

严惩个别,固然不可少,而更多的,是要加强青少年关护帮教体系,使他们在正规上行走自己的人生,这样,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才能从整体上大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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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成年人这就是故意伤害加蓄意谋杀!未成年人保护人法也应该是保护奉公守法品德好有教养的好孩子!给这种人渣机会就是对法律的侮辱和好孩子的威胁!就算这样的未成年人渣长大了能浪子回头,那需要多少好孩子冤死来做垫脚石!不如让这些从小就人渣的早超生吧

律师点评


对于未成年施暴行为,还是应当从法律层面予以解决,这就得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降低行政拘留和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只有这样,才能对这些暴力的未成年人形成震慑。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有些未成年人依然会有恃无恐。

律师点评


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在社会中频繁上演,这是一个危机。

女孩被多人殴打扔水中,类似这样的社会新闻,并不少见。

未成年人施暴,相关法律需要完善 .

律师点评


消除阶级分化,消灭贫富差距,拉平社会地位。大家都一样,就没有敢欺负人了

律师点评


建个专门关押未成年人的监狱,除了能读书,其他方面跟其他监狱没什么区别!

律师点评


与成年人同罪,即使是小孩子心中的恶是改变不了的

律师点评


等一下,先问一下为什么殴打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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