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约定不作为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时间:2020-06-17 20:30: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离婚协议书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一方或者双方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为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