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属于南方个人财产吗?
时间:2020-06-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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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本案中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而双方又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约定了份额,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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