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时间:2020-06-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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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商品房,是指双方婚后出首付,写在一方名下,以该方名义还房贷的情形。商品房在实务中属于较为简单的房屋分割情形了。
首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分割时,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房子不是物品,不能从中锯一下,各拿一半分走,也不适宜双方按份分了,但实际仍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通常情况下,在诉讼中会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常常有客户问我,评估是不是就会把房屋价格估的特别低,如果我分钱的话,就太不合适了。其实,夫妻离婚的房屋评估,与房屋申请贷款时的评估是完全不同的估值方法。夫妻离婚的房屋评估,会参考房屋同类地段,同类户型,同样面积的房屋成交价来做参考。评估机构在参考时,会参考周边若干家房屋中介成交价,尽量保证得出的估值是客观公平的。所以评估价应当是与二手房买卖的价值差不多。
有了评估价之后,主张得房的一方按照评估价给对方一半的折价款。如果他没有钱给怎么办?实践中确实会遇到这样的难题。现在法院越来越多会考虑到执行的问题,会在审判期间要求得房一方预先将折价款交到法院,待判决生效后,另一方可以领取款项。
如果双方都想要房怎么办?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离婚原因,过错程度,双方情况,比如一方名下有好几套房,而另一方只有这一套,此时就会考虑将房屋判给只有这一套房的一方。再比如,一方带着孩子,为保护离婚后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法院会考虑将房子判给带孩子一方。
遇到极端的个例,就是双方情况都差不多,都对房子有特殊的感情,都坚持要房子,有时法院会主张双方进行竞价。谁出价高,房子就给谁。如果双方都不同意竞价,或者有一方不同意竞价,那就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了。房屋如果有贷款,判决归一方之后,在未还清贷款前,房屋是无法过户更名的。还贷也只能以申请贷款的这一方的银行卡来还贷。有些情况下,经过银行的同意,也可以变更还贷人。这要视具体情况决定。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夫妻房产分割,从一方名下到另一方名下,会不会产生税费?答案是不会。这是夫妻家庭财产分割,不是交易行为,因此没有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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