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有套房,婚后收了租,离婚时租金怎样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确有争议。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租是否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若是投资收益,应是属于此列。
3、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房租毫无疑问属于孳息范围。
看上去第二点与第三点是矛盾的,实则不然。若把房屋的性质加以区分的话,还是可以厘清的。若婚前房屋属于投资性质,不适用于居住,那么房租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前房屋属于居住性质,不适用于投资的,那么属于孳息范围,即个人财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