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务员代写保单能否认定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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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不能代投保人填写保单,否则不能认定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如果投保人最后签字确认,能否认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在(2018)沪民申977号的案件中,投保人在投保人身险的前一个星期内进行肺部CT检查,结果显示异常,却在投保时否认去医院检查过并有异常结果。后来投保人因肺病住院,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主张保险公司业务员代其在健康告知表上签字,其本人并不知晓关于医学检查的询问事项。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询问事项为由主张拒赔并解除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填写保单后经投保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投保人已在《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中签字,视为其已知晓关于医学检查的询问事项,故投保人存在未如实告知行为。最终法院判令解除合同,驳回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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