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洋父亲起诉权健,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一事?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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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周洋父亲向天津警方对权健提起刑事控告,2月16日,当地警方给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针对束昱辉非法行医及销售假药和权健及束昱辉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早在2015年,周洋父亲曾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权健方。

为啥不予立案呢?当然是因为报案的罪名不对啦。病急不能乱投医,受害也不能瞎报案。
非法行医和销售假药,其实了解权健的都清楚,他们对外的宣传都是保健品,火疗也不是一种医疗手段,因此从犯罪构成上当然就不是非法行医和销售假药。至于利用周洋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早在之前法院就通过审理判决了并没有证据证明权健总部参与了这个广告的宣传。罪名不对,相应的当然也就没有与罪名相匹配的犯罪事实,怎么可能给你立案呢?
对于这个事件,周洋父亲还是老老实实地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吧,一来容易立案,二来对于证据的搜集,也无需如刑事的标准那么高。最后胜诉获赔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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