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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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这样的说法还是有点夸张的,且将此上升为就业歧视也是有点夸大其词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身高、宗教信仰、经济能力等受到限制。
的确,非全日制相对全日制研究生来说教育方式可能不同,自然而然学位含金量和社会认同度自然不同,如果强行要求用人单位等同看待,这不是反歧视而是人为绑架了。
有的用人单位只招985、211学校毕业生或者只招应届研究生,难道也能由此得出普通高校毕业生遭遇就业歧视或者本科生遭遇就业歧视?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法律角度看,只有那些跟岗位性质和工作职责完全无关的招聘条件,才可能会涉嫌歧视。而对不同学校、不同学历的看法差异,显然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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