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更有利?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更有利?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法院的出发点为,保护子女利益,综合考虑子女年龄及跟随一方时间、是否有传染疾病、重大疾病丧失抚养能力、是否有伤害子女、遗弃虐待、经济条件、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一方是否丧失生育能力等条件来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夫妻离婚时,子女归谁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司法实践中,对于双方均希望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般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但存在以下例外:(1)双方同意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3)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4)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无法随女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一方存在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看到这个我想说说两个孩子的离婚抚养权问题。
我国现有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其实对抚养权做了很多规定,大家都知道的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有特殊情况;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等。
但是,如果两口子婚后有俩孩子的,又都想要孩子的,除非都在哺乳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一般实务中会判决一人一个。这就有一个问题,谁家生两个孩子的初衷是为了离婚时一人一个谁都有后呢?大部分的家庭要两个孩子不应该是想着独生子女太孤单想给孩子一个手足吗?当然,有皇位要继承二胎拼儿子的或者意外怀孕又必须生的另说。为什么生孩子的时候是想要给孩子的爱,到离婚的时候就不爱了呢?希望那些纯粹就是想要留一个孩子甚至想要通过抢孩子折磨对方的家长好好想想吧,你为什么生孩子?你的婚姻出现问题是孩子的错吗?如果不是,请抛弃你自己的利益,想想怎样才能让孩子更快乐更健康的长大吧~
离婚时,双方都争孩子,这是好事,总比都不想要孩子要好很多。但,这里必须要明确几个问题:
第一:心态方面,必须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不能斗气,不能为了面子,或者为了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而非理性争夺抚养权。
第二:法律上,通常是孩子越小,越倾向于判归女方抚养,这其实是孩子的心理和身体成长需要决定的,这完全是从孩子利益出发的,并不是法律本身偏袒女方,所以,在双方争取抚养权时,要客观地、科学地考虑孩子的年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孩子意愿,以及大人的工作特点,经济收入等综合条件,来确定自己是否更适合来带孩子。同时也要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充分考虑了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后,相对而言对孩子来说最好的一种选择。
第三: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任何一方绝不能为了一已私利,恶意抢夺孩子,从而激化矛盾,甚至影响另一方正常看望孩子,这是对国孩子最大的伤害。
总之,如果多从孩子的角度,和第三方的角度,来理性、客观看待和处理孩子的抚养权,答案就会明朗很多。
离婚时双方都有培养孩子的权我和应承担的义务。千方不要为了孩子的哺养,引发火爆性的纷争与纠纷,这样对孩子心灵留下一种阴影,更是对孩子不好,并且只有坏处,却没有好处的现象。虽为已离婚,父母各处一方,但孩子是父母所生,不在于孩子归谁的扶养问题,责任在于如何双方都能接受共同扶养的重要关健。换句话来说,两者在孩子面前不要说谁好谁坏等不该说的话,让孩子心中留出空间面对大自然的气息吧!父不在家的情况下,慈母可以去看望孩子,方便时带些爱吃的食物给他,并放些钱给村干部或邻居家,说明情况后离去。父在家的情况下,可以照顾看管孩子,过些日期之后,再去看孩子,顺便买些衣裤鞋袜和食物给孩子,放些钱给邻居代为照看扶养孩子,岂不更好的一计之策!衣服破了脏了,双方抽空帮他浆洗晾晒一下,缝补后转交给本人或邻居代为转交,虽为离婚的双方父母,具有同样的义务扶养孩子,何为不乐呢?
痛苦的抉择
离婚纠纷,无外乎房产和孩子,甚至有时候房产都是身外之物;而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孩子身上。
曾听说一个案例,身在外地的父亲,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远千里去北京聘请律师,并愿意支付36万元律师费。
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及再审。事后才知道这位父亲的本意,明知争取不到抚养权,但是一定要去争取。让孩子以后能知道,不是爸爸不争取,而是争取了没有争取到;可怜天下父母心。
离婚中,孩子的归属,应以未来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来权衡。看父母双方谁能提供更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有时,对于具有认知能力的儿童,法官也会亲自询问,更想和谁一起生活。
散买卖不散交情,毕竟还有一个孩子;无论父母关系如何,都要保护好孩子,他(她)不仅是曾经爱情的见证;更是你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延续和牵挂。
离婚时2岁以上孩子判给谁?有这4个条件之一就有优先权
夫妻离婚时,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有时双方会僵持不下,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法官在判决时又会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对哺乳期内的孩子,夫妻离婚时,《婚姻法》是以随哺乳的母亲生活为原则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内的孩子,都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或者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
其次,2周岁以上的孩子,夫妻离婚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双方又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时,如果一方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就会享有优先权,法官会考虑将孩子优先判给那一方:
父母离婚3岁娃成“包袱”,男子将孩子丢在前妻小区算不算遗弃罪?
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说是江西抚州一对夫妻离婚后,法院将3岁孩子判给了男方,可男方也不愿意养孩子,因前妻人在外地,男子竟将孩子放在前妻居住的小区后离开。警察联系到女方后,女方表示自己一个女人也无法抚养孩子。一时间,一个3岁的孩子,竟因为父母离婚而成了谁都不愿意要的“包袱”。
这一消息引发了网友愤怒“围观”,有人骂男子是“渣男”,也有人说女方不负责任,还有人说离婚中受伤的总是孩子。在警察的电话调停下,最终女方请亲戚接走了孩子。
有网友指出,男子的行为不是明摆着遗弃吗?警察怎么不管?应该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吧。
孩子才是人生最难的副本,没有攻略,没有外挂,如果运气好可以组团,最难的BOSS是自己,最好的buff是陪伴,萝莉的神猴大叔只能是大叔,代替不了爸妈,所以注定要“西游”。
为什么萝莉注定不能跟着大叔,因为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和成长,对,即便这么温情,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小萝莉要找妈妈,跑题了嘛,没有;
婚姻纠纷中谁最受伤害,相信大家意见也能达成一致:孩子最受伤害,孩子越小,心灵创伤越难治愈,甚至是伴随终生;
父母婚姻已然不幸,波及孩子又怎能忍心,但是任何一个争执到法院闹离婚的都是实在过不下去的情形,所以,不再多说为了孩子都冷静的话,直接考虑冷静不了的情形吧: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最看重的依然是子女的自身利益,即子女利益最大化。我们可以简单地将父/母一方有利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因素看作是加分项,把不利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因素看作是减分项,哪一方的得分更高就更有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2、父母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加分项与减分项分别有什么?
加分项目:
(1)学历(受教育程度更高);
(2)工作性质(工作压力较小,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
(3)收入情况(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最近接到一个离婚案件,女方说从自己怀孕起男方就经常夜不归宿,后面女方生了个女儿,男方就索性跟女方分居了,这一分居就是9年。男方一年见女儿一两次,对于女儿来说爸爸更像是一位陌生的叔叔。
女方每次和男方提出离婚,男方都说不离婚是为了她和孩子好。
有一天,女儿对妈妈说:“我以后都不想结婚,我觉得您一点都不幸福。”
孩子抚养权争夺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有几个考虑因素:
第一,子女的年龄。未断乳的孩子(2岁以下)一般会判给母亲。
第二,与孩子的亲疏关系,这个一般会用谁抚养的时间比较长作为判断依据;
第三,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是获得抚养权的一个优势。
最近接到好几个关于离婚的咨询,对于每一个咨询,我最关心的都是他们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谁抚养并不是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孩子跟谁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一个失去完整家庭的孩子,心灵难免会受到伤害,而这种伤害是难以弥补和难以抚平的。
要离婚,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文:刘京成律师
不少找我咨询的朋友,问如何争夺抚养权的事,相对问我如何争夺财产的朋友,我觉得他们更有人情味,所以可以简单地说说。
一、证明自己的优势:
离婚律师在线法律诊断超话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办理即可!两周岁以下原则判归母亲。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判归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十周岁以上征求子女意见!这些都是处于对孩子更有利的思路规定的!
1、 想办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比对方有利,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条件,住房条件,家庭成员等。2、想办法证明对方对抚养孩子不利。3、孩子本人的意愿 4、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离婚前必须亲自抚养孩子,和孩子保持亲密关系。
①经济条件优于对方,有抚养能力。②争取父母支持,孩子教育比对方优越。③孩子乐于同自己生活,保护孩子权益。④未婚或已婚配偶接受了孩子,有个安逸的家。ZWG(朱文国)2018年5月23日
争夺孩子抚养大权,请考虑:1、双方的经济条件2、一方有无不良嗜好3、双方的文化程度4、双方父母身体状况及对对孩子的态度4、有无固定居所5、附近幼儿园,小学的情况。综合多方面原因!
让孩子跟着有经济实力的那方…但必须应许另一方随时探视…可以让孩子去另一方家里住…共同抚养…不需要你死我活的非得把孩子压在身边…这样对孩子对大人都不好
…1,搜集对方不良嗜好证据2谁能规律长时间陪伴在孩子身边3,教育配备能力,也就是经济4,孩子意向…一般是按照这个顺序排除不利于孩子成长的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