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后,分开过,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吗?
夫妻吵架后分开过导致分居的,是否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并不绝对,具体得看双方吵架产生的后果。而因为吵架导致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甚至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那么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当然,如果双方只是小吵小闹,分居也只是暂时的话,那么就谈不上分居。
事实上,即使能认定为这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但要以已经分居为条件起诉离婚,至少还得满足以下其他条件:
1、分居时必须是连续的并已经满两年。夫妻俩分居满两年的时间计算,是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止。并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如果分居后又同居,那就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而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并且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的话则要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法院判定时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