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将业务外包 律师建议应签订书面合同

时间:2020-07-0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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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的发展催生了快递行业的扩大,不少快递公司因为业务繁忙,会将部分货物投递业务外包,并采取GPS定位计算里程。但在外包合作中,因计价方式等问题会产生争议,甚至是外包方私自将货物及代收货款扣留而引发诉讼。今天的《说法》 栏目邀请到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夏冬华律师,针对货物外包产生的纠纷,夏律师从法律角度作出简析。
夏冬华律师介绍,不久前,某快递公司将货物送达业务外包委托给了王某,双方口头约定按照送货里程、货物重量、体积和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计算报酬。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对于合作的内容都认可。
送货业务开展前,快递公司在王某用于送货的车辆中安装了GPS定位装置。王某认为该装置是快递公司为了确保货物安全,他也向快递公司交付了使用费及押金。
在外包业务开展了一段时间后,王某与快递公司对于报酬的计算依据产生了争议。快递公司认为报酬的计算应按照送货所用的车辆中GPS定位的里程来算,但王某则认为,应该按照其送货的实际行驶里程来计算。
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快递公司将货物运输业务外包,结合送货里程、货物重量和体积等综合因素,向外包方支付报酬,该约定不违反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诉讼双方因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对计算报酬依据产生了争议,法院认为报酬的计算应当按照双方合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并最终采纳了快递公司主张的按照GPS里程计价方式。
针对这一案例,夏冬华律师提醒,如果快递公司在外包投递业务时能与外包者签订书面合同,并对于支付报酬的计价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这样就不会引发类似的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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