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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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省陆续都宣布终止当地的p2p网贷业务,比如昨天四川就宣布全省取缔P2P,理由和其他省基本一样,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因此,从即日起,四川对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有很多人疑惑网贷业务终止是不是代表此前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就失去了追偿的权利,或者说代表此前签订的借贷合同就是无效的。答案并非如此。业务模式不合规,被取缔并不代表借贷双方的借贷合同就是无效的。出借人依然有获得相关利息和本金的权利。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但是如果案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只要根据情况,比如可能存在资金池或自融,那借款方就是平台本身,自己的问题可能就是借款方本身的行为涉及非法集资,相关借贷关系应该遵照先刑后民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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