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官方定义出来了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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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公检法司法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而对于套路贷,如果没有使用暴力,一般是以诈骗罪定性,如果使用了暴力,虚假诉讼等,则可能以敲诈勒索等数罪并罚或者从一重处理。
所以,普通的民间借贷,或者是经常性的放贷,不是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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