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是不是金融机构?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小贷公司,属于一种类金融机构,在地方金融事务监管中,出于管理方便的需要,各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能将其与P2P等机构都统称为“金融机构”,但是,这种定性,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由国务院“一行两会”直接许可和管理的“金融机构”,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目前可以发放贷款的也主要是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银行,二是信托公司。
可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又具体可以分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就是各类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信用社等(发放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以及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比如信托公司(可以发放信托贷款和固有资金贷款),消费金融公司等,这些都是典型的刑法中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条文规定的“其他金融机构”,现实中也并无争议,他们都由银保监会直接管理。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比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都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因此这些机构不会构成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的直接欺诈对象。
小贷公司,属于于前述机构性质都不同的不持牌的地方性类金融机构。
因此,把小贷公司认定为刑法中的“其他金融机构”,属于刑法所禁止的类推解释
小贷公司从事放贷业务,这种业务属于金融业务的一种,但是并不能认为它从事了一部分金融业务,就认为它属于刑法中规定的金融机构,这种解释方法属于典型的类推解释,不符合刑法的解释原则,也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因为绝大多数的骗贷纠纷,可以在民事纠纷领域内解决,必要时,可以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刑事案件处理。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