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平台中,股东的责任如何划定?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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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因非法集资爆雷,股东或者前任股东是否会有刑事风险?特别是单纯出资的、不担任具体职务的股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和是否是共犯?主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对非法集资的性质是否明知,同时在客观上,其是否是主要获利者。该种共犯的认定标准,符合刑法对于共犯的认定通常标准,即对于没有真正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人员,其如果主观上明知,客观是实施的行为如果仅仅是出资,表面上出资本身和非法集资无关,但是客观上、实质上对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提供了巨大的帮助和推动,同时也获利颇多,因此构成共犯。而且,如果不担任职务,但是是主要获利者,如果积极退赔,也可能争取从宽处理甚至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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