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一审没有认罪认罚,二审中可以追加适用吗?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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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被告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认罪认罚,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审理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认罪认罚的价值、作用决定是否从宽,并依法作出裁判。确定从宽幅度时应当与第一审程序认罪认罚有所区别。
也就是说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制度可以有,但是否从宽处理,法官会依照具体的案情进行酌情处理,即便是从宽处理,也会和第1审程序的认罪认罚有所区别,这里讲的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从宽的幅度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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