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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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规定确定精神赔偿的原则为过错原则。既有过错一方向无过错当赔偿。
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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