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逝者手机号码需本人到场,你对此项规定持何种态度?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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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逝者手机号过户这个事,原视频新闻标题就很带节奏了,基本上受众脑子不多转转弯,一定是会被带进去的,所以原视频底下舆论一边倒的骂移动骂工作人员。其实多看两遍视频就发现,工作人员说了,过户需要双方持身份证到场,只有死亡证明无法办理过户。这确实是规定,按规定来,就是不能过户,没毛病。不然随便谁拿着死亡证明都能过户了?移动确实存在问题,第一个就是工作人员没有在户主过世的特殊情况下给黄先生提供解决方案,我觉得很有可能这个营业厅工作人员也不清楚需要什么材料手续可以办,可以理解,我要是不查一查,我也不知道啊。这里就出现移动的第二个问题,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到位,我们不知道可以,但是工作人员得清楚啊,不然咨询工作人员怎么解决问题啊?现在移动回应了,之前黄先生客服咨询过,需要的手续跟他说了,但是他没有拿手续证明,还去了错误的营业厅办理,底下舆论又转了风向,说媒体无良,说黄先生自己有问题,说网友乱喷......
在移动回应,舆论局面还没变之前就看到一篇文章,说是记者只要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就可以把读者当傻子,以这则新闻为例进行了自己的分析解读,最后说记者明明可以真正帮助“维权者”,告诉他怎么解决这个事,但是却写这样的报道引发舆论,因为如果他真的帮助解决了问题,就白跑一趟,没有新闻了。不敢苟同。首先承认原新闻是有带节奏的嫌疑,而且新闻并没有给出解决方法,只是说了这么个现象情况还故意博人眼球。但是,新闻本身是客观事物变动情况的报道,也许整个事情结束以后发现有的报道有偏差,但是在整个新闻报道运动的过程中,是靠近真相的,这就是报刊的有机运动。在当下并不能给出解决方案,但是随着调查深入,事件的发酵,之后追踪报道不断给出信息可以给出解决办法。况且,新闻本身就不慌是给出信息反映舆论,也要引导舆论,让公众关注、了解公共事务。很明显,很多人都其实不清楚户主过世了,手机号过户的相关事务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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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要求逝者本人到现场,还是大晚上的,如果真来了你吃的消吗?如此充满魔幻的操作着实让人难以想象。你如何看该服务员要求逝者本人到现场办事的行为,评论聊聊。

一个好的客服让人能真正觉得舒服,体现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如家人般温馨的服务。但就该本事件中的客服而言,直言不讳,其缺乏换位思考,一个名副其实只按指令办事的人,与其说是客服不如说是机器人式的服务者。在处理问题上想法思想过于呆滞,严重的形式主义。当事老人反映多次,没必要明知故问式的多次让人家来回折腾拿逝者信息说事,太缺乏人情。对于服务行业而言,人性化人情化的执法很重要。就我们身边而言,曾以武力,暴力著称的城管们,也开始各种温情执法,不再暴力相向,不会态度强硬,冥顽不化。那么,作为服务行业扛把子移动、联通、电信服务工作人员势必应该更人性化办事才好。

缺乏换位思考真的太可怕,其也是服务行业人员最不应该有的,一味的硬抗,损失的只能是企业的更大利益,品牌受损。虽然是服务人员,但毕竟代表着企业言行。同一件事,我所遇到的服务解决方式就不一样,前几天买票,第一次打客服接电话的是男同志,全程冷酷感觉好像欠他钱不耐烦,好好给他说让他解决问题,觉得我无理取闹,让转更高一级客服说没有,问及投诉说是随便投。弄得我一肚子火,后来再打过去一个小姐姐接的电话,无论语气各方面都温柔缓和,对于拿不定注意的事说是记下稍后会有专人让和我联系,而不是和男客服一样,自作主张:就这样的,你自己的错我们解决不了。可以说客服的态度真的对企业自身品牌影响很大。

规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毕竟规矩都是人定的,我们应该学会变通,让规矩与时俱进,而不是呆滞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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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有部分道德绑架的嫌疑。因为所有的吃瓜群主首先是被逝者和本人这两个词抓住了,没看到事实的本质,没从深层次去想。通信公司这么严格的一个确认身份的手续,形成的一个制度,确保了所有的使用人当你面临某一个事情需要办理的时候对个人信息不被冒用的一个强有力的保障。象昨天我看到一个新闻,有个车主买了四年的新车从来都没办过ETC,结果近期突然想办理了,发现名下汽车的ETC被人已经两年前登记办理使用了。经多部门查询竟然无法可想,经交管部门核查,不知道哪个环节出错,被人套在车主的车子和牌照上登记使用掉了。从这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出,生活中此类事情是防不胜防。还有个实例是有人被人冒名顶替上了自己招录的大学和专业,导致自己整整八年相关专业和生活无法进行,惨不忍睹。所以,通信公司严格办理登记转让手续,实名和需要本人到场,一点都不带错的,是严格遵照国家通信部关于实名制的普及到位的范例。
当然对受害当事人是否特事特办,是另外一个办理范畴了,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不是你受害人家属拿个死亡证明就可以简单办下来的话,也就和近日媒体报道的某地国家发的矿井作业患病人员可以领取国家的补贴,结果被许多明显不是一线操作人员的人领取了那些补贴一样,就因为早期病症认证马虎造成的后果。这一切的一切,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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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过户逝者手机号码需本人到场,这个不切实际,而且营业厅解释号码虽然无法过户,但是可以继续使用,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但是我们仍不主张随便用别人手机号码,对于过户要加强监管是好事。众所周知,现在的手机功能太多,手机号码某种程度上具有身份证的象征,而身份证是不可以借用的。毕竟作为营业厅不了解手机号码家主人客观情况,有时也无法调查,无法担保因过户不当所承担的责任。故肯定对手机过户要加强监管。如本次事件当事人黄有年与哥哥相依为命,大小业务包括低保都预存着哥哥手机号码,但是他家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吗,即他的哥哥有没有子女等,现在用其哥哥手机号码,家庭其他成员知情吗?假如其哥哥手机号码绑定了银行卡,有可能涉及财产问题啊,这财产怎么分配?由黄有年独自支配是否合法合规。故我觉得过继逝者手机号码,用户怎样解决在实际生活中的困扰,如带本人身份证还有机主身份证,死亡证明,户口本等,另加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可否?还有可以要求能提供逝者生前以遗嘱的方式证明,即书证音频视频等资料。如果不能取得上述有效证明,能否规定在逝者逝去多长时间了,才能合理过户问题。另外条件允许的话,自己备个手机号码,尽量不用别人手机号码,这是最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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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客户只能追究柜台员工不熟悉业务规则和态度不端正两项违规,业务员需向客户当面致歉,营业厅主管渠道要将员工做停职处理并调回对应省市渠道部门进行二次培训,通过后才可重新上岗。
规定:实名手机账号销户需双方客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营业厅办理,特殊情况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处理。 因部分手机用户账号的特殊用途(如用于银行、股票、基金等业务的信息绑定),为了用户个人隐私及财产安全,此类归为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证明。
这件事情的爆发的原因有两处,
1、厅内业务人员对业务规则不熟悉
2、业务人员和客户双方缺乏有效沟通
业务人员应该是没有怎么办理过这项业务,所以没有经验,虽情有可原,但是其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其他同事咨询并领导取得有效联系也是极其不合适的。
客户在这次事件中饰演着弱势群体,因为他是不了解业务规则的,只是纠结于需双方本人携有效证件到场的说法。不过这种情况客户其实应该寻找大堂经理进行协助处理或者拨打官方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反馈,那么就不会那么难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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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过户逝者手机呢?如果有人过户了手机号,就可以身份证号、运营商发送的短信验证码进入逝者手机号下绑定的各种应用程序,支付宝、、银行客户端…都不需要继承手续就能控制和手机号绑定的所有个人网上金融财产,轻松的把钱转走。

另外对运营商的解释理解也有些误解吧。网上搜索了一下是这样的:
移动客服:“如果手机号是实名制的话,带上本人身份证件还有机主的身份证件,去营业厅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中国联通客服:“需要带上机主的死亡证明、户口本,再带上机主和本人身份证去营业厅办理就可以了。”
中国电信客服:“如果机主去世了或者这个人找不着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发票,可以证明一直以来是您在使用和充值,这样的话也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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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可办理公证继承,但需要满足继承法的条件】
基本案情:江苏南京的黄有年带着哥哥死亡证明,到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多次被以“需双方本人到场”为由拒绝。逝者手机号码为何不能过户?移动客服称移动有权收回逝者号码。律师解释称,手机号只有使用权,不能继承或赠与,通讯公司有权收回号码。 您怎么看?

笔者不赞同上述报道中的律师观点。笔者认为手机号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债权)可以继承,只要满足条件办理公证继承即可过户使用。具体分析如下:

一、手机号具有债权和物权双重属性,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办理此类公证,需要首先确定一点,手机号码是否算是公民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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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小说看多了吧!当时,看到这个规定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如此。
死亡是每个人的终极。对于逝者,每位亲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更多人的人,是将一切随风。当然,也有将逝者遗物就做永久纪念的,尤其手机号、等资产,内里还有很多价值。
想必,以前逝者手机过户属于少数,因而出台本人到场的规定很少使用,也很少有人关注。这次引发关注,肯定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毕竟涉及到资产继承的问题。
回过头来看,这项政策的出台,要么,就是人家移动公司不愿意过户逝者的手机号,只要一定时期不缴费,自然归属了移动公司。要么,就是制定政策的人没过脑子,按照活人的办法制定死后的规则。很期待,当逝者本人去办理过户的时候,移动公司会是怎样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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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百姓百事哀,生活是公平的嘛?不,不是的,有的人一出生就是含着金汤匙,有的人一出生就面临着被抛弃或者有残疾。无论在哪里,长得漂亮或有钱的总会让人有好感,这是不争的事实。移动联通电信这些都属于国企,移动确实一直以来被人诟病,流量贵,异地销户不了,拿着我自己的事来说,我曾经办了一张内蒙古的卡,但是想要销户必须回到内蒙古才可以,我太不理解了!在我看来,这个营业厅的所有营业员没有丝毫的同情心,从视频里就能看出这个大爷岁数也不小了,并且眼睛有问题,来回去了3次,没有人给他解决问题,也没有人为他说话,究其原因是现在的人太冷漠了,或者是只为了拿钱办事,或者欺负比他们还不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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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简单啊,把本人请出来呗,看看他们敢不敢接待????????
这个制度的初衷,应该是为了保护原持有人的权益,因为手机号码绑定了很多重要的信息和服务,特别是金融服务。从这一点来说,是很有必要的,而且是对每个人负责的做法。
但是如果死板教条机械僵化的去执行,甚至人为设置一些障碍,那就纯属脑子有病了!跟证明你妈是你妈一个德行。
其实我认为如果是一家人,法定继承人去过户,完全没必要这么苛刻。如果不是一家,由继承人授权就可以了。
任何制度,都应该是服务和保护老百姓的,如果背离了这个初衷,执行力越强,危害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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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行业是一个寡头垄断的行业,完全是国家在管控,由于缺乏竞争对手,因此管理松散,办事教条,不能以人为本。
久而久之,就出现了一种乱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顾客特殊情况也不能特殊对待,只人情于不顾,不懂得换位思考。
我们都说一国两制,对待香港的态度是开放包容,而且香港的通信运营商非常多,中国三大运营商在哪里的资费比大陆便宜的多,这种区别对待还是不可以理解。
这种必须逝者本人来办理过户手续的做法,真的让人很愤恨,如果他真的来了,你不害怕吗,希望有关部门拿出你解决问题的态度,口号喊得响,不如做点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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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很奇怪~既然是跟哥哥在一起的,关系很亲密的人。自己的低保也同在这个手机上,现在大哥去世,一些业务没管,那会很麻烦。没有相对应的权限,那些相对应的业务也没办法解决进行。(????? )做起事来也名不正,言不顺。所以为了更好的生活,方便处理业务。我觉得还是得看情况来定,虽然这种情况感觉挺少见的,但公司那么大,总不至于连套可行的方案都拿不出来吧。( ̄▽ ̄)~*嘛~想必,公司方面有他们的考虑吧。可能是这事太稀有了,给打楞了。给他们点时间考察想想,他们肯定会很好的解决这件事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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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某运营商营业大厅办事,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身批彩带站在一柜台前。柜台上贴了张告示,称本窗口原业务已变更为到楼上某柜台办理。一位老人带着小孩过来咨询,服务员指了指告示说:请自己看!老人估计不识字或老花眼又问了句,服务员仍说:自己看,有告示。蜀黍当时气愤不已,过去把服务员说了一顿:同样一句话,你就不会说到楼上某柜台办理吗?小小年纪,如此官僚,对顾客如此刻板,这就是你们运营商的“服务”。垄断多少年了还改不了,引进国外竞争,早晚要玩玩!(当时本想微博曝光,被老婆死死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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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标题就有问题,营业厅工作人员说的是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到场,所以逝者的手机号码不能过户,但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标题就有明显的带节奏,俗称标题狗。
现在手机号码绑定很多东西,不能简简单单的说过户就过户,如果营业厅工作人员真的随便就过户了,那日后出现问题谁来负责,到时候是不是又要有这样的标题“震惊!逝者隐私被扒竟是因为随便把手机号过户给他人”
所以对标题根本不存在的规定,我的态度就是不要被无良媒体带节奏,我们国家确实有很多规定要完善,但不要听风就是雨,保持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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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确实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有效的手续,审批条件,普通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但一旦绑定了个人账户私人信息,且当事人不在场,就需要证明你是其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此事件中当事人是逝者的哥哥,家中是否该有其他亲人还不知道,假如涉及财务纠纷营业厅给办了人家就得担责任,所以当事营业厅也是按他们的硬性规定办理,要知道,基层营业厅营业员遇到这种机率很小的意外没直接决定权,所以根据博主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当时应当客客气气,及时报片区分公司经理分或省公司领导定夺,免得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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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问题的直接矛盾或许是这句惊为天人的需死者本人到场,但根本矛盾是移动客服服务质量差,在出现现实情况无法满足条文规定的情况时,应该向上级沟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授权书或者其他公正材料,而不是简单粗暴的拿“需要死者本人到场”这样官方的说法膈应人,这种做法很难不引起客户生气,这几年关于移动客服服务质量差的案例不少,也希望移动公司能多重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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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媒体有点过度解释了,有的甚至歪曲解释,明显的没安好心。

第一,手机号想过户,可以过户,前提是手续齐全。第二,有些证明,该开还得开,法律程序不可少。

我们看这个问题,我们从可能性角度看,手机号严格过户管理是不是应该的。

为什么人死了,要手机号过户,听解释是因为感情深,这是瞎扯,手机号不同别的纪念品,手机号没有这种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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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还是“条文主义”在作祟!
运营商从原来的一家独大到现在的三足鼎立,其实拼的是网络、资费、服务,如何能够黏着用户?服务是关键!
的确,运营商有保护用户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但也有为客户提供细致贴心服务的义务,本次事件中的当事人,只要能提供其亲属已逝的证明,理应当为其过户,而不是推三阻四的打着“保护隐私”的名义刁难客户,这其实也是“不作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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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营业厅做法是合理的,除非逝者生前有文件或者遗嘱之类的证明材料可以让其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给被继承人,因为手机号码涉及了很多个人隐私和各种帐户登录,就像淘宝账号和QQ账号,都属于个人财产,其实觉得各运营公司真的有必要出项规定,个人的手机号以及与手机号码绑定的各种财产利益在个人死亡后可以按照规定和证明文件可以继承给其家属或者指定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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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谁之过呢?值得我们去考虑,按规定过户手机号需本人到场,办理部门的确没错,没毛病。可是过户逝者手机号,也可以说没有漏洞,(也是给逝者的亲属添堵)是否有折中办法把事情处理干净给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呢?我们需要的是订制规定的管理者应细腻又符合人性化风范,不能是木偶效应,规定是死的,处理事情是活的,难道一个大活人给尿憋死吗?从这一事件证明了官僚主义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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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目前民法通则,自然人对手机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分权的话,那不予办理过户是合理的,但工作人员应讲权力条件说清并指引办事人,拿死亡证明去各家有绑定关系的机构(银行,民政局,水电管理处)等逐家办理改绑手续。当然这里更不人性化的点是,为什么只能一个个地方去,而非在办理销户的时候同时协助,主要是支出性质的合约解绑与重绑事宜(水电煤,像这类统一补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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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进入大众视线时,有两点值得思考:
1. 移动门市职员用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态度,曲解公司政策;
2. 报道立论错了。舆论故意用移动门市职员的错误的表述,去抨击移动的政策。受体错了,该受谴责的是该门市员工,不是移动公司。

简单思考:牵涉两个正常用户的过户,比较起,牵涉到逝者的过户,两者哪一个发生概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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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焦点在条文上,而我的焦点是在营业员的态度上,其实她知道她提出的要求是过分的,但她依然说出口了,为什么?因为省事!!!她不想处理太过麻烦的事儿。

你一定也遇过售后服务的客服吧,说话特别机械,和你聊天语气充满感情,而内容却毫无温度。

我前段时间就遇到这种事,买到一个产品,用了小半个月坏了,需要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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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需要的话,那就是必要的,而且移动公司有义务为他服务,当然弟弟得是哥哥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因为电话号码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范围(虚拟遗产),毕竟生前这个号码是与移动公司交易得来,并且别人也愿意一直准守契约,偿还这个号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端取消是不行的,弟弟合法继承也是合理的,当然要拿出很多相关证明,非要本人到现场的处理方法,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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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脑袋进水了才会要求逝者到场。活人要求到场可以说你是工作负责任,人都已经去世了还提这样的要求,只能说你不仅脑残了,而且尸位素餐,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渎职+乱作为,骂你傻X都不够,简直荒唐至极。现在的企业难道都不对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吗,而且这应该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呀,毕竟生老病死就是人生常态,这个单位的领导应该拉出来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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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手机号需要本人在场,这是没有问题的,但说规定过户逝者手机号码是否真的明确规定需要本人在场,我觉得要进一步确定是否真有此规定,如果真的有此规定,制定规定的领导是用屁股在想问题,通信公司的规章制度存在漏洞,但如果是柜员对业务知识不熟悉,导致没能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做进一步沟通核实处理,但我们还是要对这个世界多一点理解才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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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式化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阻碍。客户在征询客服电话时,也明确了处理办法,但是可以想象得到,此客户可能难以完全理解客服人员给出的办事指南。那么我们的客服人员是否可以更人性化,帮助客户做好登记,并且联络可以处理的营业厅积极帮助办理呢?而我们的营业厅工作人员,在遇到此种特殊情况时能否积极请示领导,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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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逝者手机号码需要本人到场,一方面反映出过户程序有待简化,需逐渐提升便捷程度;另一方面需要看过户者过户手机号码的具体原因,虽然程序繁琐,但从某种程度上提升了用户安全,而在现阶段内,手机号码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无论是、支付宝还是银行卡等,都离不开手机捆绑。如果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仍不至于产生如此尴尬被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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