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根据公司法解释四第2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它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它股东有限购买权,其它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简单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被侵权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

由此一来,造成的事实是,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合同标的已经被被侵权股东依法购买,合同已经无法履行。

此时,双方的合同怎么办?有的人主张转让合同无效,因为转让合同侵犯了优先购买权,属于违法行为。有的人主张合同有效,因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其实,从体系上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要没有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有效。

股权转让合同和侵犯优先购买权属于两个层面的法律问题,根据区分原则,侵犯优先购买权虽然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法履行,但是不会导致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受让方根据合同请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