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违约造成对方可期待的运营利益损失需要赔偿吗?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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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当事人与买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因卖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买方当事人无法运营,并遭受运营损失。但鉴于买方当事人在得知车辆信息登记错误后,可以采取措施避免遭受经济损失,故买方当事人的运营损失不符合经营利润损失中因解除合同后不及时交接导致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情形。

同时,买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并未告知购买车辆系用于经营,故卖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见其违约行为会导致买方当事人遭受运营损失。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损害赔偿只针对违约方在缔结合同时能够预见的损害后果。因此,卖方当事人对此营运损失应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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