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对他人进入相邻共同管理场地致意外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吗?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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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在未经经营者同意,也未注意警示标志及口头提醒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与经营场所相邻的属于经营者共同管理的空间,摔倒致死,受害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营者设置与经营场所相邻的空间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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