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65人诈骗案退赃问题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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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律师你好,2018年7月1日。我所在的公司因涉嫌诈骗被延吉市抓获。
公司一共被抓65人。我们公司一共3个老板,一个总监当天被抓,一个老板后期被抓,但是另案处理了。还有两个老板始终没被抓。公司的出纳后期被抓,又被取保。
我们公司是经营微盘的,一共分为8个小组。每个小组的业绩不一样。有业绩特别好的,也有特别次的,2018年8月11日。公司65人被延吉市下批捕。只放了两个未成年人。2018年12月份,当时下起诉是涉案金额170多万。出纳被抓之后,被取保。2019年6月,追加起诉470多万。但开户行还有这个微盘的开发者,以及汇入资金的银行卡开户人,一个都没找到。只是调取他们银行流水,就把诈骗金额订为470多万。
公司分为8个组,每个组的业绩都不一样,每个组做业绩的时候其他组也不参与,而且有好有坏。每个组也有组长组员。但由于当时只抓到总监所以把总监定位首要分子,组长定位主犯,组员定位从犯。
每个组都有自己的业绩,最后却要按照入职时间订参与金额。公司的组长也没有起到任何组织作用,一切都是听从总监安排。却被定为主犯。
最后要求被退赃款。说退赃的从犯判缓刑,不退赃的实刑5年。主犯和首要分子不存在退不退脏。直接背叛了11年和12年6个月。
我们都是刚步入社会的90后还有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这种判法合理吗?有的组业绩一共200多万,却需要其他的组一起承担。
在看守所的时候我的屋里有一个广东的案子,他们的陪审员是我们的审判长。他们涉案金额1000多万还是卖保健品的,还没有退赃,从犯判了4年3个月,罚金1万。而我们积极退赃,涉案金额已经全部退还。不退赃的从犯却要判5年。这种判法是否合理?
我想问一下庞律师。如果以组长的身份去上诉这件事,我们的胜算有吗?我们的案子也上腾讯新闻了。当地的延吉新闻网也有登。叫黑龙江65人团伙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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