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成立银行放贷,焦作三涉恶男子被法院院长判了刑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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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焦作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中,山阳区法院院长朱战利对常某某等3人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罪进行宣判。
山阳区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常某某、杨某、贾某经过策划,按比例投资入股,合伙成立焦作市山阳区某商行,并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宣传等为诱饵吸引群众向其借款。三人分工配合,与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除书面合同外,另口头订立与书面协议不符的内容,设置借款人容易违约的还款障碍,以达到扣除所谓的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以此来赚取利润。后期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高额本息后,再采取滋扰、纠缠、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收取额外费用,形成了以常某某为首要分子,杨某、贾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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