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能否打赢民间借贷类的官司?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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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果原告仅向法庭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唯一证据,被告以否认借款关系还是以转账系因其他债务关系作为抗辩理由,将导致举证责任在原被告之间的转换,举证责任之所在就是败诉之所在。故原告不一定能够打赢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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