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法律规定:判决后的强制措施,法院有逮捕决定权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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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逃跑或者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同时,提请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
人民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这是一个特殊信号,对于判决后的强制措施,法院首次有了逮捕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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