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三个月闹离婚 彩礼酌情返还

时间:2020-07-3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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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三个月闹离婚 彩礼酌情返还

赵先生和孙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没多久就按照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仪式上赵先生给了孙女士10.8万的彩礼和银手镯以及订婚酒席费3200元,随后两人登记结婚
由于缺乏了解,双方没有太强的感情基础,生活了3个多月,就分居了。赵先生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可以修复,所以没有准予离婚。
但第二次再告上法庭的时候,法院认为,双方一直分居,夫妻感情无法修复,对于离婚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并判决孙女士要返还赵先生彩礼费5.4万元,但银手镯属于赠予性质,不予返还,而赵先生说的3200元酒席费,因为没有证据,所以法院也不予支持。
婚姻需谨慎,闪婚闪离,没有感情基础,会给婚姻带来更大的风险;对于婚前婚后甚至是婚约财产,双方也应该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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