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出国传票送不到怎么办?

时间:2020-07-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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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起诉离婚对方出国传票送不到怎么办?
 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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