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之区分

时间:2020-07-10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312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191条或者第349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明确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之间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竞合关系。

虽然两罪之间存在关联,但就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之间亦是具有差异性的。

第一,从犯罪对象而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限于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类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上游犯罪则是泛指切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

第二,从犯罪客体而言,洗钱罪侵犯的客体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司法机关的职能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追诉犯罪的职能活动,也包含上游犯罪中的被害人对财物的合法权益。

第三,从行为方式而言,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方式均是“掩饰、隐瞒”,但洗钱罪的表述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表述是 “掩饰、隐瞒的”。

从字面意义上看,两者有所区别。洗钱罪侧重点在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方式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但又不局限于此,还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等其他情况。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