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特征之中止的客观性

时间:2020-07-1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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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中止行为分为两种情况:在犯罪预备阶段以及实行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即不再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行为。例如,行为人侵入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的,不是中止行为。再如,行为人打算窃取现金,但因为有宝石,而只窃取宝石、不窃取现金的,不是中止行为。但是,应予注意的是,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止,即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后,犯罪结果并没有发生,行为人也认识到结果还没有发生,认识到还可以继续实施犯罪,但基于某种动机自动放弃继续侵害的,成立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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