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这些错误行为千万不能犯,会触犯法律
已有多宗因疫情引发的犯罪案例,请警惕!
这个春节受疫情的影响,各行业已经根据国家的指引进行了休市,取消了各种聚会、娱乐、婚宴、酒席等,老老实实待在家里陪家人们。各地方实行出门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出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实行封闭式的管理等措施,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身在武汉的一线工作者还是普通大众,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做好防控工作。
疫情来袭,牵动着14亿中国同胞的心,每天揪心的事情就是看到以千位数字感染新型肺炎患者的数据不断上升,虽然已经有很多人顺利出院,但是疫情一天未得到控制,我们的心情五味杂陈、甚是复杂。疫情是魔鬼,我们不能让魔鬼藏匿。面对新型肺炎疫情,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疫”在全国打响。但是在我们全身心投入与病毒较量的同时,有些不法分子产生了另类的想法,做出了触犯法律的事情,今天笔者给大家梳理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及可能触犯的法律,以期教育公众,预防犯罪,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疫情防控持续将近一个月,已经有非常多的违反犯罪案例,您的一些小行为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请特别留意您是否有以下这些行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
新型肺炎来势汹汹,就在大家众志成城时,有些人却背道而驰,居心叵测利用疫情造谣传谣。很多人对官方的疫情通报置若罔闻,却对社交圈传播的小道消息很信赖,比如:吸烟喝酒能抵抗病毒、某天某时飞机撒消毒水、某地方所有路口统一改成红灯、某地方确诊了一例感染新型肺炎患者,已经隔离等,面对谣言,很多人未加甄别,就信以为真,不小心被带了节奏。我们需要提高自我辨别能力,不要盲目相信小道消息,应从官方渠道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真实案例
2020年2月3日凌晨,网民管某冬(男,苴镇人)在群中发布如东苴镇某村干部陈某“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已被强制隔离”的虚假言论,引起网民关注并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群众举报,2月3日上午,管某冬被公安机关抓获,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二、利用疫情骗捐、利用疫情虚假宣传
目前,涉疫情诈骗案件主要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医用口罩,当受害人付费购买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不法分子冒充红十字会、医院、慈善或民政部门,向用户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冒充熟人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潜入QQ、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为由,冒充群内成员骗取钱财;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型肺炎病例增多,必须经过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缴纳“体检费”;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型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诱导用户购买,并在钓鱼链接中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个人财产被骗等。其实这些骗局都是抓住大家对此次疫情的恐慌心理、慈善之心,把发疫情财的心理投放到这些群体中。
真实案例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应某编造身份,以售卖口罩为幌子诈骗受害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通报称,目前利用口罩骗钱已经成为网络诈骗者的新花招。据央视报道,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诈骗案件11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4名,追缴赃款660余万元。
已经确诊或疑似新型肺炎患者隐瞒病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感染上新型肺炎并非大家所愿意的,每个人都害怕死亡、害怕生病,但是此次的新型肺炎绝非是个人的事情,这是关乎整个社会、甚至整个人类的事情,面对传染性极强的新型肺炎,我们不能任性,要听从指挥。对于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患者需要及时就医进行隔离,否则会葬送自己的生命,而且还会祸害更多的无辜受害者,害人害己。广东首例死亡病例详情披露:曾隐瞒与疫区返粤人员接触史,确诊时已属重症病类。虽然目前对于新型肺炎还没有研制出特效的试剂跟有效防治的疫苗,但是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患者要及时就医隔离,这样才能有效地抑制病情的恶化。我们要相信医疗科学,而不是盲目自信,觉得自己可以撑过去。
真实案例
山东一新型肺炎患者刻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致68名医务人员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被隔离观察。截至目前,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4人被确诊为新型肺炎。
2月5日,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发布通报称,2020年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四、人流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拒不佩戴口罩、拒绝隔离、妨碍工作人员采取相关的防控措施
在抗击疫情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的情势下,“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成了很多地方疫情防控的双线作业任务。“登记备案、居家隔离”对于防范疫情,防止感染和传播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绝大部分人能够自觉配合相关部门所采取的“隔离”“不集聚”“不外出”等防控措施。但是也有少数人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想尽各种方法妨碍工作人员进行防控工作,甚至以暴力、威胁、辱骂等方式抗拒强制隔离,这些任性行为的背后隐藏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构成妨害公务行为或妨害公务罪。即明知或应知自己患有传染疾病却拒不配合隔离又主动接触人群的“害群之马”,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真实案例
2月9日,上海青浦一小区业主张某一家与门岗保安因体温检测发生争吵,造成出入口通行受阻。民警到现场后,张某不听劝告且无理取闹,民警经多次警告后对张某实施强制传唤,张某突然加速行驶车辆致现场处置民警受伤。张某涉嫌妨害公务被刑拘,深表后悔!
五、在救治过程中,患者或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
疫情面前,我们看到了很多人性的善和美,但同样也看到了不少人性的恶。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日夜坚守,持续奋战在防治工作最前线。他们舍弃了春节与人家团聚的好机会,默默坚守岗位,与全国人民一起对抗病毒,甚至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人们都说医者父母心,但即使这样,有些人还是不理解,把怨恨发泄到医务人员的身上,特别是面对亲人因病毒的侵害失去生命时,会用最极端的方式进行报复。我们需要明白一点,在接受医护人员诊治、服务中,对医护人员进行殴打、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这不仅是对他人自尊的践踏,更是对他人生命不负责的表现,疫情肆虐,伤医就是害自己。
真实案例
1月30日,硚口区公安分局通报称,当天0时15分,该分局接到市四医院(西区)报警称:“医院12楼有病人家属打医院护士”。分局调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进入隔离病区,将打人者柯某带离现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柯某的岳父(68岁)因病毒性肺炎于当日在医院去世,柯某情绪激动,抓扯并殴打医生头部和颈部,医生的口罩、防护服也被扯坏,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目前柯某已被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刑事拘留。
六、故意哄抬口罩价格、销售假口罩、囤积防控药品
疫情发生之后,口罩是抗击此次疫情的重要“防护装备”,随着疫情的扩散,过去不起眼的口罩成为“抢手货”,可以说是“一罩难求”,也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取暴利的手段。故意哄抬物价、销售假口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断涌现,对于口罩的急需者来说,不管有多贵,也会选择购买,毕竟非常时期保命要紧。随之消毒液、抗病毒药品以及猪肉、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也会被哄抬,甚至出现抢购的情况。国难当前,乘机涨价发疫情财,有悖道德、有违法律!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2月11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有些人出门一次性戴七八个口罩,这完全没有必要。普通人一般一次性医用口罩一个就可以了,也没必要戴一次打电话喝口水后就马上扔掉,可以重复使用,所以我们无需给发疫情财的人可乘之机。遇到哄抬价格、销售假口罩等情况,可以拨打投诉热线。
真实案例
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旭润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2元/只购进KN95口罩并抬高至128元/只销售;以进价15.2元/盒购进片仔癀防雾霾口罩(成人1只装)并抬高至58-78元/盒销售。津南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月27日,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拟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哄抬价格涉嫌经济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部门。
七、私自采取封城、封路、限行措施破坏道路
疫情爆发后,很多地方采取了封城、封路、限行等措施,避免外来人员进入本地。面对这类人与人之间可以进行传染的大型传染病,采取隔离措施固然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面对这些情况心怀恐慌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出过激反应则会带来巨大的麻烦。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封城、封路、限行等措施都是经过有关部门的慎重考虑实施的,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若有需要进行疫情防控封城、封路、限行等措施的,绝不能影响应急、消防、医护车辆通行。
真实案例
2月9日16时许,万宁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家住兴隆农场兴敬路的陈某斌以防止疫情传到其家为由,私自用铁皮设置障碍,拦住其家门前的兴敬路公共进出口。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随后兴隆管委会干部也赶到现场,要求陈某斌将障碍移走,但陈某斌不听劝阻,不愿将障碍移开,还拿刀扬言砍人。派出所民警将其控制住并带到派出所调查。陈某斌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
八、捕猎野生动物并把其端上餐桌
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社会各方面对此反映强烈。此次的新型肺炎爆发的根源就是武汉华南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蝙蝠是主要的病毒根源。人们都说物以稀为贵,从而不顾破坏大自然的生态保护,想方设法去捕捞野生动物。而且不管我们国家怎么大力倡导保护野生动植物,可有些人偏偏与国家唱起了反调,挑战国家的法治权威,肆意捕杀并把“野味”端上餐桌。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身上都带有一定的病毒病菌,这无疑对我们的人身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我们应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如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投诉举报!
疫情发生后,国家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也引起高度的重视,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月11日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即日起施行。决定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真实案例
2月8日晚,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猎案件,在崇明抓获犯罪嫌疑人龚某,捣毁仓储窝点2处,并当场缴获野鸭、斑鸠等野生动物尸体109只。经查,龚某多次非法捕杀野鸭、斑鸠等野生动物,收集后屯放于自家仓库,用于对外销售。据悉,他捕猎的野生动物都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而一旦流入餐桌,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目前,龚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除了上面列举的八种错误行为外,其实还有很多,比如疫情防控有责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会涉嫌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对于销售抗疫假药将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会涉嫌寻衅滋事罪等。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不要求大家捐多少钱、出多少力,也不需要大家贡献自己的生命,只要大家做好个人及家人的防护工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对疫情防控最大的贡献,做好自己的工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要想着发疫情财,不要捣乱、出门戴口罩、不给国家添麻烦、各司其职,让我们一起为战“疫”加弹药、添火力,打赢这场疫情战。
作者:禤考欣
指导:我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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