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制度的引入,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事业的一大进步。对于如何充

时间:2020-07-0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域外的值班律师制度,比如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并未走辩护人化路线。最显著的特点是值班律师通常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如果被追诉人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辩护服务,则必须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另行聘请私人律师。总的来说,域外值班律师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解释指控犯罪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告知诉讼权利,代为申请保释、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陪同在场等最低限度的基本法律帮助,因此其服务具有应急性、便捷性和可获得性等特点,能够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第一时间获得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避免在程序中处于不利地位,缓解犯罪嫌疑人在面临追诉时因不熟悉法律和程序而产生的恐惧、焦虑和紧张情绪。从这一角度看,“辩护人”化改革并不符合值班律师的功能定位。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