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时间:2020-07-0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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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签订购房合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首付产权登记一方,同时承担未完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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