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上了对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时间:2020-07-1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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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在不动产证上加名成功的一方,如无特别协议则成为相应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在离婚时,房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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