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时间:2020-07-16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张爷爷有两个儿子,张大和张二,均成家。1996年,张爷爷与李奶奶登记结婚,婚后与张大的儿子张小一起生活。2017年6月,张爷爷突发心脏病去世。张爷爷生前主要是张小在赡养。张小在办完张爷爷的丧礼之后,与李奶奶、爸爸张大、叔叔张二就遗产分割发生了纠纷。张爷爷和李奶奶在2004年买了一套100平米的三居室,张爷爷和李奶奶还有40万的存款。几方协商不好,便诉至法院。

关于如何继承张爷爷的遗产,有下面几种说法:

第一种:张小对张爷爷的遗产有继承权。理由是张小与张爷爷和李奶奶长期共同一起生活,对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视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与张大、张二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二种:张小对张爷爷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理由是张小是张爷爷的孙子,是直系血亲晚辈,不能视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第三种:张小对张爷爷的遗产可以适当分得一部分。理由是张小与张爷爷和李奶奶长期共同一起生活,对张爷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可分得遗产的人。

你们觉得张小应不应该继承爷爷的遗产呢?我们四点揭晓法院的判决。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