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未离婚,一方可否依据《物权法》99条,提起分割财产诉讼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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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99条,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要求分割时可以分割”。一方可否依重大理由请求分割财产,何为重大理由?司法实践中,有依此起诉但被驳回。
国外,当出现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或者一方破产危及另一方生活时,可以主张特别财产。实践中,确有一方转移财产,甚至已经离婚之诉但未未获支持,转移财产。还有,一方在外打工,一方出现生活窘境。
四川法院有突破,以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支持诉求。也有人认为,可以依据夫妻抚养义务主张权利。
吴法官曾就此征求过人大法工委相关立法人的意见,什么构成重大理由,无明确答案。
就此征求法院法官意见,担心诉讼太多,均倾向于不支持。学者认为,应当支持。否则,对保护另一方利益不利。当前尚未讨论清楚。
吴法官认为,总的原则是不分。个别情况,构成重大理由,法院要把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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