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离婚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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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经常有人咨询这样的问题:
夫妻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男方名下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之后双方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后,房产大幅升值或者其他原因,一方开始认为离婚协议不公平,自己吃亏太多了,就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或者要求另一方方再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否则不给过户。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只要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相对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婚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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