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可不可以成为离婚理由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性取向有问题可以成为离婚理由。

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又有五个判断标准: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仅从法条来看,同性恋不属于前四种情形但是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原则,要求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种忠实义务,包含两性关系的忠实,若一方与婚外同性保持性关系,则违背了忠实义务,且会直接影响夫妻感情。如果同性恋是导致提起离婚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另一方也无法对此行为进行谅解,那么认为可以判决离婚。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