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转移、隐瞒、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主张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本案中女方在离婚前将共同财产转移给他人,且未提供适当理由,应当认定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判令女方需要支付男方补偿。
涉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第1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