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缴纳时间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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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缴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缴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2)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一方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3)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缴,双方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缴。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缴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

(4)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可以在预缴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缴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缴纳时间不同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的标准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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