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1块钱把股权给了小三,原配能要回吗?
时间:2020-07-1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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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姐和成先生婚后育有两子,感情不错。某日一个自称婷婷的女孩主动联系到周小姐,说成先生将自持的公司15%股权用1块钱转给了婷婷。周小姐这才意识到丈夫可能出轨了,翻看丈夫的手机聊天记录发现成先生与婷婷不仅同游国外、看演唱会,甚至还互见双方亲人。周小姐将成先生和婷婷一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股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成先生所持公司15%的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婷婷辩称她和成先生只是普通的合作关系,但两人之间的短信聊天记录所涉及的均为家人、生活、子女、情感等问题,极少涉及合作伙伴关系,而应属于在情感上、生活上具有密切联系的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不合理的对价转让夫妻共同财产,转让行为应认定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婷婷向成先生返还公司15%的股权。
明知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接受转让的第三人,属于恶意取得财产,转让行为无效,依法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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