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什么情况下,共有人对房屋共同共有?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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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共有人应当是家庭关系,那么,共有人对房屋的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则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除共有人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根据《民通意见》第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新法优于旧法,而且只有存在具有家庭关系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共同共有,一般认定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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